钱月宝表示,许多地方近年来致力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开展了“美丽村庄”建设活动,有效促进了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但其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工商资本借发展生态农业之名,进行非粮化、非农化开发。
另外,有的村庄随意改造,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建后待拆”项目增多;有的不顾财力,盲目举债;有的急于求成,填河砍树;有的环境工程建设缺乏科学论证,雷同复制,还有的建设投资缺乏民主决策与村民监督,甚至出现村干部贪污受贿行为。
钱月宝认为,虽然上述问题不具有普遍性,许多是苗头性问题,但实际上已经引起农民群众的不满,干扰着乡村文明建设进程,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重视并及时纠偏。为此,她提出六点建议。
首先加强规划引导,要按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要求,督促县级政府尽快编制出台县域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规划;二是坚持分步适度推进,县级政府不能搞“运动式”乡村文明跃进活动;三是控制村级集体过度负债,村集体投资的环境整治项目要逐步安排,按规划推进,及时制止“过度举债”的形象工程。
此外,她建议:政府部门要尽责履行职能,不进行行政干预,但必须对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把握好可行评估建议;加强村务公开与民主监督,政府要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引导农民住房改善,按照政策要求,既要保护农户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又要引导农民自愿地将已有住宅置换成城镇住房与社会保障。
发稿:沈巧红/李华/古美仪 审校:张娟娟/季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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