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在申银万国期货第一届投资策略报告会上,中金所期权组成员刘炜亮表示,中金所正积极推动股指期权做市商业务准备,券商自营部门和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两类机构有望成为股指期权做市商的参与主体,未来必要时将逐步引入其他一般法人。
股指期权渐行渐近,做市商制度成为市场普遍关心的话题。作为期权市场独具特色的一项制度,做市商制度能够改善市场流动性,有助于期权市场价格的合理稳定,降低期权交易成本,提高定价效率 。
据了解,中金所从去年6月正式启动了做市商业务的准备联合研究课题,由中金所和准备开展做市商的市场机构之间共同筹备,截至2013年10月底,20家入围机构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做市商业务的联合课题的评审和结题,做市商系统可以接入期权相关系统进行交易。
“目前交易所端做市商业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已经基本完成。但从市场机构的准备情况来看,不如预期。”在刘炜亮看来,做市商是一项风险不太高,但收益相对稳定的业务,期权上市的初期是市场机构发展比较好的业务领域,希望机构能够加大做市商业务的准备力度。
“券商资金实力强,业务条件好,准备充分,是最主要的做市商潜在主体。由期货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也可以逐步成为做市商的潜在主体之一。”刘炜亮表示,从境外市场做市商参与主体的规律来看,做市商要以自有资金参与做市商交易,同时必须是一个具备相当实力的法人投资者,目前这两个主体是市场上最符合期权做市商标准的。
而从机构的准备情况来看,不少期货公司很早就开始了筹备工作,但由于国内机构普遍缺乏经验,一些期货公司有意与境外期权做市商形成合作。对此,刘炜亮向上证报记者表示,由于引入境外做市商在现有政策准入上有所限制,交易所初期暂不作考虑。“其他符合一定条件的一般法人,我们也考虑采用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未来适合的时机逐步引入。”刘炜亮说。
对于做市商的参与模式,从做市商开展业务的角度和做市商接受交易所监管的角度来看,以交易会员的身份参与是最优方式。“监管层对此目前还没有定论,以客户的方式参与也是可行的。”刘炜亮称。
据悉,股指期权做市商制度将采用指令驱动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会有多个做市商进行报价,从而保证做市商的报价效率。做市商资格将分为一级做市商和二级做市商。一级做市商承担连续报价和回应询价两个义务,二级做市商仅对投资者询价进行回应。
从准入资格来看,一级做市商需具备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注册资本,二级做市商的门槛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必须要以自己的自有资金开展做市商业务,并且交易所为做市商开设专门从事做市商业务的交易编码。”刘炜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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