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购的流行,电商预付卡也成为了消费者经常使用的预付卡产品。许多消费者不知道的是,这些电商的预付卡,大多设置了“使用期限”。对于过期的预付卡,若符合电商制定的规则,例如在过期后的一定时限内,可以申请“延期”,若过期的同时,又过了电商规定的延期申请的期限,则彻底无效。
电商为什么要为预付卡设置有效期?这样的规定合法合理吗?手握过期预付卡的消费者,钱就只能白白打水漂吗?受损的消费者,该怎么办?
王先生收拾屋子的时候发现了一张当当网300元预付卡,不记得放了多久,他刚好有几本书想买,于是登录当当网进行卡片的激活和绑定。结果发现,这张卡片已经过期。
看到预付卡使用规则里面写到“需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将失效”。王先生颇为失望。当当预付卡有效期为三年。
“食品需要有效期可以理解,预付卡要什么有效期呢?”他表示不能理解,“买预付卡的钱都已经花出去了,不是相当于把钱存到卡里面吗?现在却没有办法使用,真是可笑。”
会过期的预付卡
当当网“预付卡过期”的情况不是个例。记者看到其他电商网站都在出售类似预付卡,对使用期限也有不同的要求。
比如,1号店的预付卡和当当网不同,1号店所指的“有效期”(为三年)是指将卡片金额充值进账户的时限;而预付卡充值入账户之后,就没有有效期了,可以任意使用。
这一规则相比当当网较为“人性化”。不过若是有粗心大意的用户,还是可能把卡片遗落在别处,导致错过有效期限。
电商购物卡的所谓“有效期”真的必要吗?
在百度上搜索“预付卡过期”关键词,会发现许多用户都有过类似经历,把“电商预付卡过期被冻结怎么办”、“预付卡过期能延期吗”等疑惑抛向网络求解。
对此,当当网采购销售部门的回复是:当当预付卡过期三个月内,可申请延期,延期后为一个月内有效。每张当当预付卡仅提供一次延期服务,当当预付卡再次过期将无法操作。而且,如果当当预付卡过期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法办理延期,只能申请同等金额的当当礼券(限购买自营商品),有效期预计1-2个月。
当当网采销部客服人员称,有效期三年是电子商务行业通行的规则,也是公司的政策要求。其他电商亦是如此。客服人员还称,当当预付卡的有效期曾只有一年,是后来延期至三年的。记者又拨通1号店客服人员电话,询问为什么要设置三年的使用期限,对方的回答也是“公司规定”。
“过期”带来额外收入
电商为什么喜欢卖预付卡?一家垂直电商的内部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电商都愿意出售预付卡,原因是可以提前拉动销售。“等于说提前付款,用户还没有提货,资金都已经到达账上了,对于公司来说当然是好事。”
该人士说,确实有些用户会把预付卡放过期,也不知道可以延期使用,电商企业因此获得了预付卡销售的这一部分“额外收入”。
当被问及电商预付卡为什么设置有效期时,该人士表示:这么做的不只是电商,零售商超早就这样。“预付一定金额,然后要求在有效期内花完,在很多行业如此。在通讯行业,每个月手机上网流量包不论你是否花完,费用到了月底还不是照样扣除?”
过期不退成电商潜规则
在国内,团购行业在2010、2011年曾因为“过期不退”饱受诟病。部分消费者购买的团购券由于种种原因来不及消费,钱就白白打了水漂,并成为一些团购网站的牟利之源。
在2011年3月,美团网率先开启了一项“过期包退”计划,用户如过期未消费将获得退款服务。美团网还把过去一年内1000多万未消费的团购款返还给用户。此后其他团购网站纷纷效仿,团购的潜规则被打破。
都是提前购买储值,电商网站为什么不能效仿团购行业的“过期退”呢?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电商预付卡是电商网站经常采取的一种营销方式,设立有效期是为了让消费者在期限内能消费掉,以达到促销和提升销售额的目的。“过期后资金不返还给消费者是电商行业的潜规则,但电商网站有义务在预付卡快过期前发邮件或者短信通知消费者,如遇到过期不返还现象,消费者应该咨询工商部门维护自身利益。”
至于电商网站为什么不能效仿“过期退”,上述人士认为,这取决于电商网站的自律和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消费者权益。
电商预付卡“过期”规定一览
当当预付卡 有效期36个月。客服人员称,可以进行一个月的延期。
京东预付卡 有效期36个月。客服人员称,可以进行一个月的延期。
苏宁易购预付卡 有效期36个月。客服人员称,非公司(苏宁)原因造成过期不予延期,如果是公司的原因可延期24小时。
易迅预付卡 有效期36个月。客服人员称,用户可在官网自助申请延期,延期为一个月,需扣除1元钱手续费。
1号店预付卡 使用无有效期(但需要36个月内充值进账户)。
律师说法
应对过期卡提供激活、换卡等服务
知名IT法律专家赵占领表示,电商企业预付卡“过期失效”的做法是否合规,可以参考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9号公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显示,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在前些年接到过很多类似投诉,特别是团购方面的比较多,近几年团购可以过期退之后,就变得很少了。”赵占领表示,不过消费者选择投诉的居多,很少有人会因此起诉。
若诉诸法律,消费者或不占优势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张树贵律师也表示,购物卡的情况从法理上分析,已经和客户形成合同关系。若诉诸法律,消费者很可能不占优势。
他表示,由于事先客户购买卡的时候,功能、使用期限等都有所告知。如果在单独的合同、购物卡背面等处标明相关细节,尽到告知义务,就不能称之为“霸王条款”。
张树贵表示,曾经有消费者因购物卡过期提起诉讼,但被法院驳回。“商家经过合同条款背书,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拒赔。”
“"过期失效"有可能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商家不当得利等影响,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不过涉及法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张树贵称,若消费者碰到一些不可抗力,不是主观原因没有进行兑换和其他处理,商家还是应当作出配合行为,比如延长期限。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夏
专题统筹/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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