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加薪的负效应
■赵灵敏
近一段时间以来,公务员加薪问题在国内引起了广泛争论。“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这似乎指向:公务员加薪已是箭在弦上。
但与此同时,对公务员工资是否应该上调的争论,来自民间的声音更多的则是质疑和诘问。首先,公务员是否应该加薪由谁说了算?本来,公务员是靠纳税人供养的,其工资标准和加薪的幅度应该经过公示和听证,并经人大审议批准。但在现实层面,这都是在公务员系统内部暗箱操作完成的,公众无从知晓。而且,我国的财政预算监督无力,从这方面也根本不可能知道公务员工资的明细。在美国,任何公务员工资的变动都要经过国会的批准,而且为了避免利益冲突,公务员加薪当任还不得受益,要从下任才开始执行。两相比较,无论官方如何用“基层公务员太辛苦”、“市长也买不起商品房”之类的借口来要求加薪,都难以令人信服。
其次,公务员的薪酬真的很低吗?今年2月初,湖南冷水江市财政统发工资信息在网上曝光,人们惊讶地发现,公务员工资最高不过4000元人民币(6.1954, 0.0033, 0.05%),最低只有2000多元,与传说中的“高工资”大相径庭。去年也有媒体报道称,四川有一副镇长因“工作压力大,收入低”而辞职。据该副镇长称,其工资收入仅够给孩子买奶粉和尿布,工作6年还得靠父母接济才能养家糊口。这些似乎能佐证公务员工资低的说法,但这只是硬币的一面。
去年10月,《南方日报》经过对广州市财政决算的分析后发现,广州市公务员年均工资加补助高达17.51万元;而从一些公务员在社交媒体上“晒工资”的情况看,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年轻公务员也不在少数。况且,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当公务员的好处绝不止于那点死工资,免费医疗、平均相当于企业退休职工两倍的退休金、很长时间里近乎失控的“三公消费”,以及种种秘而不宣的灰色收入,这些都是公务员才特有的福利与好处。
而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公务员工资主要参照两个指标:社会平均的工资水平和私营企业同等职位的工资水平,一般来讲,公务员工资不能高于这两个指标。2013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9547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6389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18元,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4元,农村居民则只有8896元;2012年中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6769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28752元。与此同时,2008年最近一次公布的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是33869元,远远高于那两个指标。从这个角度看,公务员哭穷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但现在,不仅偏远地区的基层公务员抱怨工资低,连在一线城市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也在抱怨,后者的主要参照系是私营企业管理者的收入。应该看到,公务员的工作稳定,风险很低,而商人则担负着投资失败和破产的风险。因此,公务员的工资同大公司的经理、业主的收入没有可比性,如果羡慕私营企业的高工资,大可以辞职不当公务员。
第三,公务员高薪就能保证廉洁吗?多年以来,“高薪养廉”是一种在中国颇有市场的观念,甚至出现在官方的文件里,认为高薪是廉洁的前提,公务员薪水太低会很难抵制权力寻租的诱惑,容易滋生腐败。这种观念首先从逻辑上就有问题——廉洁是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如果要靠高薪来收买,那其他行业的人是否也都可以以薪水不够高为借口不认真工作甚至作奸犯科?
其实,没有哪个国家的廉洁是靠高薪“养”出来的,而是靠一系列让人不敢贪和不能贪的制度。很多人以为新加坡是高薪养廉的典范,但实施的对象也仅30个左右,普通公务员的平均薪酬与一般企业从业人员相差不大,并不享受高薪;而总统、总理等高薪者,薪金就是他们的全部收入,政府甚至连公车都不配备,公务之外的任何花销都得自己掏腰包,这和中国的高官几乎所有的日常生活都由官方买单有很大不同。李光耀在接受专访时就说,所谓高薪养廉,就是政府支付部长一定薪金,让他们靠这份薪水打点自己的一切。不像在其他国家,部长虽然薪金不高,但有许多的额外津贴和优惠,就连一些最低薪的部长,他们的妻子都穿得珠光宝气,住的也是豪宅。
第四,CPI高涨是事实,但社会各个阶层都在承受着痛苦,特别是底层民众和弱势群体,他们显然更需在收入分配方面获得优先考虑,那为什么唯独公务员的痛苦要拿出来大说特说?“八项规定”禁止和限制的那些享受,本来就不是该享受的。这边有限制,那边就要加薪安抚,这里面除了官员高人一等的官本位意识之外,没有其他值得一提的理由。
由此看来,没有什么道理可以证明,公务员应该拿比社会平均水平更高的薪水。而目前,公务员的收入已经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更重要的是,在相关的制度建设付之阙如的情况下,靠加薪来促进廉洁,绝对是“肉包子打狗”的买卖,除了吸引更多人拼命挤进体制内分一杯羹之外,不会有其他的效果。也许就像网友说的:“等到中国到处是官位,而找不到当官的人的时候,再考虑提高公务员的工资也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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