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8日说,沪港通总额度在运行一段时间后将视情况调整,沪港通业务不向投资者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且将在信息披露时间安排上保障两地投资者平等享有知情权。
沪港通额度未来将视情况调整
邓舸说,沪港通额度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使人民币的流入、流出量基本平衡。一方面是分别对沪股通和港股通的单向总额度实施管理。试点初期沪股通、港股通的额度分别设为3000亿元人民币、2500亿元人民币,资金流入额度略大于资金流出额度。
“为防止试点初期的资金大进大出,将设定每日控制额度,沪股通和港股通的额度分别为130亿元、105亿元。”邓舸说,待沪港通运行一段时间后,视情况对总额度进行调节。
另一方面,额度控制以股票买卖成交量作为统计口径,支付交易手续费、分红、并购等非交易事项的资金流量不占用额度。
具体操作上,上交所对港股通的额度使用量进行控制,港交所对沪股通的额度使用量进行控制,这两个使用量须在各自获批的总额度内。当达到总额度时,交易所将不再接受新的买单申报,但可接受卖单申报。每日交易结束后,将分别计算出沪股通和港股通业务各自的额度使用量和可用余额,并向市场公布。
信息披露保证两地投资者平等知情权
针对沪港通涉及的相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邓舸说,对于A+H股,两地信息同步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的差异问题。
从实际操作来看,A+H股上市公司在沪、港交易所当日收盘后至次日开盘前重合的时段同步进行信息披露,从而保证两地投资者平等享有信息知情权。
对于非A+H股,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地交易所的要求披露信息,投资者按照惯例获取相关信息,交易所会员给予必要的协助,也不存在时差问题。
以境内投资者投资港交所挂牌证券为例,港股通业务所涉的香港上市公司按照港交所的要求披露信息,其中包含中文版,由港交所负责监管。
邓舸说,目前互联网技术已经非常发达,境内投资者可通过港交所“披露易”网站和相关上市公司网站,直接查询港股通业务所涉港交所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
另外,沪港两地交易日存在一定差异,如2013年有23天差异。对此双方商定:如一方开市、一方休市,休市一方不提供参与开市一方的交易服务,并提前发布公告。
“这一方面是为了防范潜在风险。若在差异时段进行交易,由于两地银行的工作日不一致,将影响两地资金的交收,从而引发潜在的结算风险。另一方面是减少对现有系统的修改,避免产生额外运作成本。”邓舸说。
沪港通不新增投资者成本
关于沪港通涉及的税费问题,邓舸说,收费和税收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双方交易所和结算所税费标准收费,不新增投资者成本。即投资者买卖对方交易所市场的证券,按照双方市场参与主体的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和税收,涉及双边税收安排的按照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除此之外,沪港通业务不向投资者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在试点初期,香港投资者投资上交所市场产生的相关税费暂时比照QFII进行管理,待财政部、国税总局出台进一步政策后再做相应调整。
针对沪港通带来的监管新课题,邓舸说,沪港通推出后,由于香港市场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市场,各类境外投资者均可通过这一途径参与上海A股市场,事实上大大提高了A股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而我国投资者也可通过沪港通,与海外投资者共同参与香港市场。这都难免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和监管挑战。
他说,证监会将不断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在双向开放的市场条件下更好地加强和改进资本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市场相关各方也要充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沪港通这一投资渠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进沪港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作者:赵晓辉 陶俊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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