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5日电 近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将六种类型典型手法归为非法集资。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刘少军今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目前非法集资现象比较严重,民间金融监管存在真空,监管体系必须做彻底地改变。
刘少军说,其实非法集资现象普遍存在,这与现行的法律体系有关,因为债市没有放开,股市、利率也没有完全开放,这是改革过程中我们逐渐要做的事情。“因此,小微企业确实融资很难,发股票发不了,发债券发不了,去银行贷款,银行一般不给贷.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市场有需求。”
“另外,市场有供给。国人富起来了,有人说在这个市场上大概有十几万亿的资金,大家都想投资一个收益率比较高的地方。投资股市呢?赔钱。债市?没有。存款利率太低,投资于实业又干不了,往哪儿投资?买房子,把房价炒起来,现在担心泡沫,钱没处去了怎么办?就往非法集资这儿走,这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刘少军指出,整个金融体系在逐渐健全,“为所有人服务的金融体系都建立起来了,到那时整个金融也就会走向正常。”
但他坦言,目前监管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因为当前监管体系的主要做法还是监管批准的机构,监管批准的产品。“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实际上就形成了民间金融监管的相对真空。所以,未来我国监管体系必须做彻底地改变,从理念上变,只要有风险的地方,我监管机构都要监管。”刘少军进一步解释说:“民间融资采取什么样的形式,监管机构不知道,立法也来不及。因此只能让法律授权监管机构,有金融风险的地方,你就可以监管。”(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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