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于华鹏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系主任安体富日前在“中西对比视野下的主权债务危机暨《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3》《国家主权债务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出版座谈会”上表示,地方债主要是财政体制的问题,突出表现地方基层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地方政府必须从制度上跟进。
“现在的体制由于收入层层上收,事权层层下放,地方政府的行为已经严重扭曲,第一是卖地,第二是借债,第三是乱收费,所以必须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从考核指标和指导思想上转变。”安体富认为。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也表示,“地方债是一个很特殊的问题,目前的情况一方面要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同时又不能让地方政府乱发债,前提就是得健全地方财政体系,目前条件下怎么样健全地方财政体系呢?意见并不统一,所以有一个妥协性的办法,就是让地方政府发债,但是又要由中央政府去监控,怎么监控呢,目前就两个办法,一个办法是地方政府发债,由中央政府代发,第二种办法是地方政府发债经中央政府审核之后由地方政府去管,这两种办法结合着使用。”
对于财权和事权,高培勇则表示,“究竟事权应该归中央多少、归地方哪些,有一个通行规律的一般规则,就是什么样的事权是中央的,什么样事权是地方的,三中全会的文件原则层面写得很清楚,凡是涉及到全国性的公共事务那一定是中央管,凡是涉及到区域性的公共事务一定是地方管,凡是中央和地方之间区分不了的公共事务就应该是中央和地方共管的,这是事权,我们不是说划分不了事权、划分不清楚,而是因为中国的变化太大,即便划分清楚了,在执行过程中也会打乱这样一种界限。
“在目前条件下究竟是上收事权还是上收支出责任,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当说目前大家对理解什么是事权,什么是支出责任还都没有一个共识。”高培勇同时表示,
作者:于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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