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确认失误
海联讯2013年年报显示的调整情况为:调减2010年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375万元,调减净利润359万元;调减2011年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2,204万元,调减净利润2,078万元;调减2012年净利润340万元。调整是在2012年年报披露调整的基础上所做的进一步调整。
去年4月27日,海联讯曾一口气发布了32份公告,其中“夹塞”两份和公司“会计差错”有关的公告。公告称海联讯调整2010年虚假冲减应收账款,调增应收账款及其他应付款1 .13亿元,2011年该指标为1.33亿元。两者合计高达2.46亿元。此外,海联讯2011年净利润虚增2278.88万元,虚增部分为实际数的57.05%。2010年,未分配利润虚增2392.85万元。海联讯将此归结为“会计差错”,对此解释,业内不少专业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非常诧异,认为其包装上市瑕疵重重。南都记者此后也为此来到其深圳总部,但一直未获回应。
“2013年3月接到调查通知后,海联讯发现上市前部分合同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所以分别在2012年年报及2013年年报中对前几年的收入数据进行了更正和调整。”对此,前日,接近海联讯的人士对南都记者介绍说,“但是,结合海联讯招股书以及近两年的年报披露调整情况,海联讯在2008年-2010年的IPO报告期内,各年调整后的净利润均在3000万元左右,且呈增长的趋势。如果这些调整后的财务指标属实,海联讯应该具有正常、持续生产经营的基础。但因会计确认失误导致数据不准确仍然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主要股东应承担责任。”
大股东承担上市造假成本
在公布此份年报的同时,海联讯还公告了一份主要股东的声明公告,对于数据更正和调整事项,公司主要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杨德广就数据更正和调整事项向全体投资者表示了“诚挚歉意”,“愿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因前述财务数据更正及调整给公司适格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并适时启动赔偿工作。”
此外,大股东还做出两项承诺,如公司截至2011年底的应收账款到2014年12月31日仍然无法足额收回、发生坏账损失,主要股东们将以现金足额补偿。此外,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50万至300万股公司股票。
接近海联讯的人士对南都记者指出:因“会计差错”海联讯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确实应受到谴责,但此事也显示出资本市场的另外一面。“主要股东几项承诺确实表示了主动承担责任,且坦诚悔过,投资者应理性对待;另一方面,主要股东承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票,通过真金白银来弥补过错,且包括补偿在内的所有动作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主要股东自己筹资承担,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和资产产生实质性影响。这是中国资本市场首个由大股东承担上市公司造假成本的案例。”
采写:南都记者 梁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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