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2月发布《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出“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不过,试点企业的条件标准至今尚未公布。
据悉,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和央行、外管局将于本周五共同启动自贸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试点工作,届时将颁布对参与试点企业资格的认证办法。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银行业监管制度发布会上,戴海波同时指出,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上海自贸区自去年9月29日挂牌以来,一行三会先后出台51条意见措施,重点围绕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推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试点和外汇管理改革5方面开展。
“目前,除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和投融资汇兑便利细则尚未出台外,金融改革大部分内容都已进入操作实施阶段。”戴海波表示,截止4月末,区内新增持牌金融机构54家,股权投资和融资租赁类金融机构264家,金融信息服务业207家,投资和资产管理企业1512家,除此之外,上海首家试点的民营银行,也将落户自贸区。
发稿:李铮/古美仪 审校:丁亮/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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