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观察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个改革是远远没有完成的。
【提要】本文主要分三个层次来谈:
第一个层次是对这个题目直接回答,为什么还要改革,就是改革没有完,没有完到什么程度呢?
第二个层次是把这个问题反过来,不改行不行?难度很大,改了3
0多年,很多的地方还没有完成,干脆不改了,能不能应付得下去,这里边有一些思考。第三个是讨论一下如何要进一步改,会面临哪些问题。
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从制度变化来看,成就很巨大,但还是有“半拉子”工程。很大的一个楼,样子是有了,但是在一些关键的部位还没有弄懂。为什么我们这三十多年的改革还是未完成的工程?
值得反思的一个农村制度陷阱
以农用地为例,这是中国改革最早发生的一个领域,实际上三中全会之前,内蒙等各个地方已经开始发生变革,从原来的集体耕作,慢慢改成家庭单一生产为主的单一体制,这是跟十一届三中全会差不多同时发生的,实际上可能还早一点。按道理说从观念上这已经没有太大争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成了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不但有当年的文件,也有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改革承包法,也就是说改革的成果已经写进法律了。每次的重大政策文件,无论是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讲到这个问题,就是要坚持这套流程的基本生产制度。
但是仔细去观察,就是在农用地方面,用来种田那块地,这里边还有一些尾巴没有解决。
什么尾巴没有解决呢?就是说农民家庭人口变了以后,这个地要不要调整?这听起来是很小的一件事情,但是很大的一个困扰,为什么我们大家困扰呢?因为农民家庭人口在变,而且不同家庭人口变化趋势不一致,有的儿子娶媳妇儿进来,有的是女儿要嫁出去,老人家走……方向也不一定是一致的。所以有的家庭人口会增加,有的家庭人口会减少。
人口变动,土地要不要调整?你要调的话,所谓长期不变的承诺就落空了。长期不变,会有什么后果呢?有一个今天来看或是说从将来来看的后果,土地怎么样转出去?好几亿人出去打工了,农业土地应该可以通过转包形成较大的规模,那么你要签约,这个约算不算数?从期限来看我们的改革已经很配套,一开始叫做十年不变,十五年不变,三十年不变。2008年三中全会写了叫做长久不变,长久不变的期限内,农民的土地是不是可以自由的流转?是不是可以签约给别人去种?这些制度障碍没有变。但是签约不管用啊,这涉及到人口变动要不要调整的问题。
城里人不太知道有这个问题的存在,但这是一个非常深的一个农村制度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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