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8日,深圳市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马乐案情节严重,但马乐属于自首,且认罪态度良 好,违法所得能从扣押冻结的财产中全额返还,罚金亦全额缴纳,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条件。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马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随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量刑明显不当,于今年4月4日对该判决提出抗诉。
尽管二审已立案,但相关开庭日期并未公布。据相关规定,若二审的上级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或马乐的辩护律师不提出延期,从立案起约一个月内,马乐案二审将开庭,案件最快3个月内审结,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案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老鼠仓。马乐通过操纵的三个账户双边交易数量为10.5亿元,非法获利1883万元,是涉嫌从事“老鼠仓”交易时间最长、涉及股票数量最多、交易金额最大和盈利金额最多的一宗案件,因而成为2013年证券业最受关注的案件之一。
发稿:莫莉/古美仪 审校:陈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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