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冀欣 北京报道
尽管过程一波三折,但平安银行平安银行“1号小额消费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下称“平安银行ABS”)审批协调问题的解决,仍比外界预计的时间周期提前了一些—在央行彼时给予的最晚发行期限6月30日前一周,尘埃落定。
21世纪经济报道 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平安银行ABS已获准于6月23日发行并实现超额认购,次日缴款完成后,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登陆上交所的首次试水终将落地。
知情人士透露,在央行出面“暂缓”到“放行”的5个工作日里,监管层主要的不同意见在于对产品托管方式的态度不一。(本报6月19日9版《央行的担心:交易所ABS打破“两市”防火墙?》曾予报道)。经多方协调,最终出于发行效率考量仍采取了原有发行模式,而未采取央行此前曾建议的“转托管”。
至此,一场始于创新,生变于监管协调,终于趋势共识的ABS市场风波落下帷幕,收获各方乐见的结局。
最高1.5倍超额认购
6月23日13时至15时,上述平安银行ABS启动发行。而在挂牌日期终于上周五确定下来后,相关方心中剩下的最后一丝担忧,认购情况会否因这段风波出现缺口,也随着发行结果浮出水面而打消。
簿记建档结果公告显示,A级01档、02档均达到计划发行总额,其中01档票面利率5.3%,超额认购1.5倍;02档票面利率5.6%,超额认购1.38倍。显示投资方对该ABS产品给予了较高热情。
据发行文件,该期ABS分为A 级01档、A级02档和B级三个品种,其中A级01档发行规模为121000万元,A级02档为134100万元,B级档发行规模为7985.5239万元,总规模约26.31亿元。其中A级两档簿记建档方式发行,B级定向发行。随着这单试水型的创新项目成功发行,一个新的资产证券化交易秩序就此产生:央行与银监会监管、中债登登记、上交所交易。
按平安银行及相关方面原本的计划,该ABS本应于6月16日启动发行。6月15日开始,上交所和中债登都相继高调公告,然而第二日,央行暂缓了发行事宜。
这款ABS产品的核心创新点在于“跨市场”的交易结构和发行方式安排,单独在交易所上市。基于此基础上尝试执行的发行审批模式,是其发行出现变数的重要原因。即突破了原先由央行和银监会双审批制度,而由银监会审批后,直接到上交所上市交易。而作为传统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监管方的央行,在发行前则并不知情。
此单并未“转托管”
各方乐见的是,产品最终仍顺利发行,表明从监管立场而言,央行与银监会以及参与交易的各方并无实质分歧。
就上述平安银行ABS来看,知情人士透露,在央行出面“暂缓”到“放行”的过程中,主要的态度不一存在于对这单产品托管方式的认可。
央行的主张是,建议采取此前金融监管部际协调机制中,几个主管部门商定的“转托管”模式,即ABS登陆上交所将形同国债与企业债,在中债登与中证登之间开设转托管渠道,在中证登进行登记、结算和托管,之后再由中证登转托管至中债登,从而实现跨市场发行,以实施机构投资者市场与个人、企业交易市场的区分。
而银监会及参与交易各方的想法,则是中债登直接与上交所进行对接,由中债登登记、托管和结算,对比前述多环节的托管方式而言效率更高。
基于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总趋势统一的共识,央行最终还是选择接受了原有方案,下发“放行令”。
数据统计显示,2005年4月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至2014年5月末,金融机构共发行约41款1722.09亿元ABS产品。已形成由央行与银监会“双重审批”、中债登托管、银行间市场发行的稳定运行模式。
此外,作为托管方的中债登业务管理权亦归属于央行,因此从常规流程维度考虑,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绕过央行的监管。
但本次作为合作交易共同体的平安银行、华能贵诚信托、上交所、中债登方面也有自己的理由,绕过央行本意并无规避监管之意,而是提高业务开展的效率。
央行的做法也再次重申了基本态度,即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事前报备”的不可或缺。
业内人士表示,ABS本身有着天然的混业属性,不免涉及分业监管问题,协调机制的实际执行力至关重要。而金融机构希望通过更加简短和市场化的路径来满足发行产品的需求亦无可厚非,这亟需自上而下的进一步理顺监管流程,打通壁垒。(编辑 付玉)
作者:冀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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