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就“高管是否会在二级市场增持本行股票”的问题,沈思表示,把高管和职工的利益与股东长期价值结合在一起从理论上是可行的,但财政部早前下发的文件目前还没有取消掉,因此作为制度性安排,浦发高管增持现在还不能做;但是高管作为个人自主行为,可以做。
“制度性安排还不能操作,但我们也在积极考虑适当时候来积极实行增持,也希望制度更为规范后来做这件事情,将其与股东长期利益捆绑更紧,对浦发长期发展也更有好处。”沈思说。
公开资料显示,财政部2008年曾下发了65号文--“关于清理国有控股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有关问题通知”,明确指出,国有控股上市金融企业不得擅自搞股权激励,对于准备设立和已经在做股权激励的企业,都要暂停等新政策明确后再定。
此外,沈思还表示,目前浦发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随着未来的经营发展及监管标准的更加严格,仍需多种渠道来补充资本。
根据2014年半年报,浦发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均为8.58%。沈思指出,这说明该行缺乏其他一级资本,因此正在谋求优先股来补充。
“资本并不是越多越好,而且资本要讲究结构,因为资本是求回报的,资本形式应该多样化,并降低资本补充成本,这对银行经营和股东的回报而言,都是有好处的。”沈思强调称。
浦发银行于今年4月29日率先抛出银行首单优先股方案,拟向不超过200名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股,发行总数不超过3亿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亿元,将按照相关规定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发稿:李铮/古美仪 审校: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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