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今天 上午在国新办会议上针对上述反垄断处罚表示:“无论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都要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
“国家从去年开始加大对垄断的调查力度,可以说是这几年反垄断经验积累、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条文不断健全的结果,反垄断今后会成为一种执法常态。”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黄勇接受大智慧通讯社采访时表示。
国家发改委表示,经查实,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的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实施。价格协商涉及中国市场并获得订单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节气阀体、线束等13种。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截至201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后获得的与中国市场相关的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交流涨价实施情况。当事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轴承时,依据亚洲研究会、出口市场会共同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涨价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处罚决定显示,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日立和不二越两家企业免除处罚,对精工、电装等12家企业处以12.354亿元的罚款。
发稿:李春平/曹敏慧 审校:秦婷/席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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