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规则协议即将完成。6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交所将发布《沪港通试点办法》和《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两项业务规则;中国结算将发布沪港通结算相关业务规则;上交所、联交所、中国结算、香港结算之间已签署《四方协议》;《上交所和联交所以及两所子公司(SPV)将签署《交易通子协议》;此外,还包括上交所与中国结算的合作备忘录、上交所与上交所SPV的服务协议、上交所SPV与会员的服务协议、上交所SPV与中国结算的结算协议、会员与投资者的委托协议和风险揭示书。以上尚未发布/签署的规则和协议已基本定稿。
同时,上交所还表示,沪港通业务方案基本定型。4月以来,各方经过认真协商,已就沪港通业务方案的各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在此过程中,上交所通过多种形式征询市场意见,从而对业务方案进行多次修改完善,目前已基本定型。技术准备基本就绪。上交所将技术准备工作划分为5个阶段,分阶段拟定了详尽的开发和测试计划,7月底完成了港股通基础功能和技术开发,8月和9月进行系统测试,全部技术准备工作将于9月底完成。此外,上交所高度重视沪港通业务开通后的跨境监管问题,积极配合跨境监管合作工作。上交所参加了两地证监会跨境执法合作协商,并就沪港交易所监查合作进行认真研究,已就两所监察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发稿:高鑫/曹敏慧 审校:肖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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