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看到,中国 影子银行的大部分资金是主要用于企业和实体经济的。”胡晓炼说,“影子银行发展较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国经济间接融资比例高,对信贷资金高度依赖。在当前监管对资本要求进一步严格的情况下,银行需要寻求其他金融中介来缓解融资需求的压力。”
针对影子银行的监管,胡晓炼说,要分析影子银行的具体业务是否与实体经济有密切关系,究竟是实体经济需要还是金融机构的业务转移;要对实际风险有准确的判断。
此外,胡晓炼强调,监管标准差异以及监管成本过高是监管套利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分析对影子银行的监管规则适度性和一致性问题,注意监管成本的增加对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影响。
“当前,在国际监管规则愈发严格的前提下,监管当局应注意政策导向,需要加强而不是削弱银行对实体经济,尤其是对小微企业等社会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胡晓炼说。
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107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份文件对国内影子银行进行了概述,指出我国的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监管层对影子银行的监管正不断完善。消息称,银监会已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了针对小贷公司的全国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今年4月,银监会印发《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信托业完善八项机制,包括公司治理机制、产品登记机制、分类经营机制、资本约束机制等。
发稿:缪媛娴/古美仪 审核:孔驰/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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