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22日至25日在天津召开。据央行官网今天消息,胡晓炼在会 上表示,作为监管当局,应该平衡好银行业务发展、风险防控、盈利水平、社会贡献等目标。影子银行现象可以被视为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影子银行本身是反监管和业务竞争的产物,其快速发展在很多情况下是监管套利驱动。但不能因为其监管套利行为而采取简单否定的态度,而应该进行多方面的分析,加于综合把握,然后再考虑哪种监管思路和举措最合适、最需要。
“我认为,一是要分析业务的合理性,即具体业务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是确实有实体经济的需要还是只是金融机构之间纯粹的业务转移。二是实际风险状况的判断。以美国次贷危机为例,次级贷款本身已超出借款人的承受能力,风险很高,即使通过资产证券化转移到表外,实际风险依然存在。一些金融机构还将次贷证券化产品再证券化,风险被进一步掩盖。三是监管规则的适度性和一致性问题。”胡晓炼说。
胡晓炼指出,监管标准的差异以及监管导致成本过高是监管套利的重要原因,所以,在致力于统一相同业务监管标准的同时,要分析监管导致的业务成本增加对金融体系以及实体经济的影响。特别强调的是,在当前国际监管规则总体越来越严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监管政策应加强而不是消弱银行对社会薄弱领域,如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监管当局应认真考虑政策、规则的导向问题。
胡晓炼介绍,近年来中国的影子银行发展较快,外界的议论也较多。总体来看,中国的影子银行资金运用方式比较简单,与传统商业银行基本类似,借助金融衍生工具的信用创造比较少。特别重要的是,中国的影子银行大部分资金都用于企业部门,主要运用于实体经济。中国影子银行发展较快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在原因是中国经济间接融资比例较高、对银行信贷依赖较大,在监管要求更加严格的情况下,银行要寻求其他金融中介分担融资压力。
因此要辩证地看待中国影子银行问题:一方面,影子银行存在经营不规范、监管套利等问题;另一方面,影子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济发展多元化背景下的多层次信贷需求。所以,在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处理上,重在因势利导,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同时,要引导其合理有序的开展好实体经济融资服务。
发稿:王岚锦/秦婷/曹敏慧 审校: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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