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重庆公司副总童辉涛涉受贿受审
导语:当地检方指控童辉涛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0.39万余元。
10月15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下称“中石化重庆公司”)副总经理童辉涛因涉嫌受贿在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此次二审中,当地检方指控童辉涛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0.39万余元。
现年51岁的童辉涛身形较胖,出庭受审时两鬓已有些灰白,这位原中石化重庆公司的高管2002年从湖北襄樊石油公司调任中石化绵阳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2月后调任中石化重庆公司副总经理。
据当地检方指控,童辉涛在任职期间收取了多家民营企业和个人的贿金,在收购加油站、油品运输业务发包、加油站施工、加油站广告标示采购、天然气压缩机采购以及成品油采购等方面为相关方提供便利。
一审法院此前以受贿罪判处童辉涛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童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童辉涛在当天的庭审中坚称,自己在任职期间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据检方指控,向童辉涛行贿金额最多的是绵阳市坤马运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健,行贿金额共计73万余元;但童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和赵健是多年的朋友,钱物交往多是“有来有往”。
童辉涛与赵健的钱物往来较为复杂,童在庭审中以此为据,辩称自己实际并未收受赵的好处:2004年底,中石化绵阳公司收购了赵健的两个加油站,赵健于2005年初送给童辉涛好处费10万元,此后童辉涛将一幅舒同的书法和一幅齐展仪的山水画赠送给赵健作为“回礼”;童辉涛称,这两幅名家书画价值11万余元,“给赵健时我没说具体金额,但是我告诉他这两幅东西还是值点钱的,要保管好,赵健应该是听明白了的。”
对此,检察官问及童辉涛这两幅书画作品是否有收据,买自何人之手?童答称两幅书画作品是2002年在湖北襄阳从一个山东书法家手中购得,没有收据,且因时间久远已记不得卖方姓名。
2012年初,童辉涛将100万元现金交给赵健,后赵健将钱存入自己的股票账户并将账号密码告知童并要其“帮着炒股”,童辉涛称二人曾商量好这100万中自己的钱占27万,其余算是退还给赵健此前送给自己的各类礼金,二人以后便按此比例“分红”,这个股票账户平时则基本由童“操盘”;童辉涛称此股票账户至2013年初已盈利近40万元,但检方当庭举示的证据显示该股票账户当时已浮亏约20万元。
此外,童辉涛及其代理律师称,童在被羁押的约一年时间里,举报8起他人违法犯罪线索,并据此恳请法院轻判。
至当天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童辉涛是中石化重庆公司近段时间第二个“落马”的高管,6月19日,中石化重庆公司总经理助理向仕铭被当地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向仕铭在调任重庆前曾在位于湖北潜江的中石化江汉油田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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