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东方日报》引述内地媒体综合报道,中国或至少要以数万亿人民币换取欧美等各国协助缉捕贪官。文章称,对于外逃贪官被没收资产的处置,分享是国际惯例,中国此前没有分享机制,现在也在慢慢改变,协助的国家至少可分享4至5成,最高则可分8成。
以下是文章节选:
外国政府协助中国追逃贪官竟坐地分赃,收数竟贵过“大耳窿”(编者注:放高利贷者的香港俗称);内地媒体披露,内地全球追捕海外经济逃犯的「猎狐行动」,获多国甚至欧美国家支持,原因是外逃贪官被没收海外资产的最後处置,可按比例分享,协助的国家至少可分享4至5成,最高则可分8成。有分析指,此举意味中国或至少要以数万亿人民币换取各国协助缉捕贪官。
《新京报》报道,今年7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以来,已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经济犯罪疑犯180名。截至本月初,国际刑警组织针对中国籍疑犯发布的红色通缉令已有160个。目前,美国、加拿大和澳洲仍是中国贪官出逃的首选,特别是那些涉案金额大的贪官。
报道引述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表示,中国海外追逃一般有四种方式,最主要的是引渡,此外还有引渡的三种替代手段,包括遣返、异地追诉、劝返。这四种方式也决定了中国和国外合作的方式。关於被没收资产的处置,中国此前没有分享机制,现在也在慢慢改变,其中中国禁毒法已经明确规定,可以和外国分享被没收的资产。
对于被没收资产的处置,分享是国际惯例。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国都与其他国家签署了类似协议。而美国分享被没收资产的比例,取决於美国司法机构在执法合作中做出的「贡献」,重大协助分享比例为5至8成,较大协助分享比例为4至5成,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4成以下。
而澳洲《犯罪收益追缴法》规定,在帮助其他国家成功追缴资产後,澳方有权对被没收的资产实行分享。不过澳洲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被没收资产的分享比例,分享额度取决於很多因素,如请求国提供证据资料的分量、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等。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