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2月7日电(记者连振祥)从2015年起,甘肃中小微企业将会得到更多的金融扶持。甘肃推出多项优惠政策,从差别化审批监管、担保机构税收优惠等方面,为中小微型企业创造一个低成本的融资环境。
甘肃省近日就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出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将在2015年陆续推开和实行,其中金融扶持是重点。记者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对中小微企业,甘肃将落实企业融资服务优惠政策放在首位。甘肃确定,对于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中小微型企业负担的行为。在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担保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2015年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金融机构,甘肃省要求其加快受理审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申请,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确保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金融机构同时要加强中小微型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贷款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的考核,优化商业银行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管理,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对达到标准的中小微型企业直接进行滚动融资。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监管,不良率容忍度可比一般贷款不良率高出2到3个百分点。
据了解,甘肃省确定,从2015年起,将大力发展中小微型企业电子信贷。依托各金融机构,搭建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电子融资平台,拓宽资金募集渠道,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的金融服务。
作者:连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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