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业内爱提那一年的“基金黑幕”。很难厘定一个时刻,公募业取代兴风作浪的庄家,成为A股最具备实力的流通股持有人。监管、人情,理念、欲念,束缚、突破,名声、囹圄,在十多年间交织起普通投资人,对这一行业的所有理解。同样,这个行业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缩 影,其面临的行业整肃,也又一次凝聚起“新旧交替”之际市场最大的企盼。
导语
2014年已经收官,回顾这一年来公募基金业内的大事,有两大“进步”值得一提:一是业绩,值得欣喜,截至12月22日,公募基金总体取得正收益,股票型基金平均收益更是超过了20%;二是老鼠仓,虽然这本不是件光彩的事,但若反向来看,“捕鼠”力度空前,这对于肃清资管市场,强化资管市场的制度和秩序十分有利。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2014年以来,被证监会、司法机关通报的涉“老鼠仓”基金经理已有15人,不仅在数量上远超历年,且打击手段确实动了真格儿,“涉鼠”的基金经理几乎都被移交司法,相继接受法律的审判和量刑惩罚。
记者 王丹 上海报道
“捕鼠”力度空前
2014年以来,资管行业“老鼠仓”频频曝光,而并不意外,作为最庞大的资管操手群体,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出镜率”最高。
回顾近一年来的基金“老鼠仓”事件:
最早是2014年3月7日,证监会通报中邮基金旗下基金经理厉建超因涉“老鼠仓”遭到调查;随后是5月9日,证监会又通报,原光大保德信红利基金经理钱钧和原嘉实、上投摩根基金经理欧宝林卷入了“老鼠仓”;最令市场震惊的是,7月4日,证监会突然公告,蒋征、陈绍胜、牟永宁、程岽、黄春雨等五位当时已离任或仍在任的海富通基金经理集体“涉鼠”,被立案调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临近年底,公募业的“老大”华夏基金也陷入其中。2014年11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认证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罗某萍利用担任某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的便利,借助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并非法获利1300余万元。后经证实,此人正是原华夏基金基金经理罗泽萍。
更为戏剧性的是,随着罗泽萍“老鼠仓”的曝光,华夏基金“鼠患”向深处演绎。日前,业内盛传该公司在任和离任的基金经理、研究员等六七人或涉案“老鼠仓”。
2014年,接受监管部门处罚和法律审判的“老鼠仓”基金经理也是历年最多的。从2014年2月开始的原博时基金基金经理马乐案“一波三折”,至今还无定论,欲将官司打到2015年;最近的,12月22日,原华宝兴业基金经理牟旭东的“老鼠仓”案已结束一审开庭。
至此,2014年已曝光的“涉鼠”基金经理已有15人,若加上潜在的案例,可能会超过20人。
2014年“捕鼠”力度大增,传闻中的“大数据”功不可没。与此前查处“老鼠仓”主要依靠举报、现场检查等“捕鼠”手段不同,目前采用的“大数据分析”是一种高科技的“数字稽查”技术,可以更为高效、准确地发现案件线索和筛查报送。
据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介绍,大数据对“老鼠仓”的筛查数据最早可追溯到2009年。且技术手段仍在不断升级中,有望变得更为强大。
通过契合监管实际的智能化分析功能,监察系统能够帮助监管人员及时发现严重违规行为的线索,锁定异动账户,提供准确证据,为证监会严厉打击和惩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强有力手段。
马乐案是2014年最早被知晓落网于大数据的。2014年年初,深交所交易监控系统查出有两个账户与博时精选的持仓高度重合,进而发现时任该基金基金经理的马乐涉嫌违规。
林彤彤案也是一个典型。据悉,他用的“老鼠仓”账户有三个,两个是远房亲戚的,另一个是朋友的。值得一提的是,他并没有直接操作,而是他给指令,全权委托给大学同学操盘,且“老鼠仓”账户与其管理的基金账户存在趋同交易的股票集中于招商银行、格力电器等大盘蓝筹股,若是没有大数据比对,原始的侦查手段很难发现线索,并精准找到证据。
其实,在上述提到的所有涉嫌“老鼠仓”的庭审中,公诉人在指控“被告”基金经理的涉案金额、获利金额、股票交易趋同比例时,数字大多都精确到了小数点的后两三位。
惩治力度在加大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将证券从业人员内幕交易以及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名正式写入刑法。这也成为监管层对“老鼠仓”案认定的一个重要分水岭。
不过,随后的两年虽然已有法可依,也不断有“老鼠仓”案曝光,有部分基金经理被查出涉案,但在惩治手段上真正动用刑法的不多,“老鼠仓”违规违法成本过低也一直是备受市场诟病。
要论惩治“老鼠仓”真正开始动用刑法,应该说,2011年长城基金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韩刚案是一标志性事件,故基金市场有称其为是“老鼠仓”获刑的第一人。
而今年以来,上文提到的已经接受惩治的涉“老鼠仓”基金经理,除了原汇丰晋信基金经理钟小婧外,几乎都经过了司法审判。
据公开信息,目前,大多数“涉鼠”基金经理还在等待宣判结果,已经一审宣判的只有原汇添富基金经理苏竞和原光大保德信基金经理钱钧。前者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700万元;后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被处罚金160万元。从两人的量刑上看,与涉案金额和获利金额直接相关。
苏竞是至目前为止“老鼠仓”获利最多的,其实刑是二年6个月有期徒刑,亦未能打破基金经理老鼠仓“四年刑”惯例。不过,相比较而言,马乐案似乎量刑更轻,这也是该案一波三折,终审后又闹到最高法的原因。
2014年3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
此判决一出,舆论便一片哗然。随后的4月4日,深圳市检察院发表公开声明,认为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量刑明显不当,表示提出抗诉。9月22日,马乐案在广东省高院二审,诉辩双方就量刑问题进行了争论,但10月20日终审判决,结果还是维持原判。
目前,该案是否重审,最终结果如何,还是没有定论。
肃清市场意义深远
2014年曝出的基金“老鼠仓”案还有一个较为鲜明的特点是,涉案的基金经理大多是主动投案自首,且认罪态度良好,基本退缴了非法所得。这也是他们量刑时被考虑轻判的重要原因。
拿苏竞案来说,庭审时,他对公诉人的指控供认不讳,并表示非法所得会争取按时上缴。而魏立波、林彤彤在案发时均已出逃至海外,两人都具有海外国家的合法永久居住权,但经过思量,他们最终还是选择回国自首,接受法律的审判和惩罚。
“由此,监管层对于资本市场违规违法现象的威震作用已可窥一斑。"老鼠仓"行为必须被严厉打击,否则就会如老鼠偷吃粮食一样,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会被一点点转取,同时,更不利于资本市场良性、有序的发展,更别提后续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金融各种衍生品出炉等”,基金分析人士罗磊表示。
据庭审信息,2014年涉鼠的基金经理获利基本都在100万元上,苏竞最高,靠200多万元启动资金,获利3650多万元;马乐次之,26个月盈利1800余万元。
“新庄股” 是2014年证券市场的一个典型特征,而若斩断这一黑手,急需肃清机构投资者的一些不正之风,其实,不仅是对“老鼠仓”,还有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都在加强惩治之内。十四年前的“基金黑幕”使得整个公募基金行业经历了一次脱胎换骨的浴火重生,在不少基金公司高管看来,证监会对“老鼠仓”的扫荡,主要就是想让整个证券投资业更干净,从而重新获得社会的信任,让资本市场良性发展。
“前些年,漫漫熊市加上投资者对资管机构的质疑,股票等权益类投资受到了极强压制,转而纷纷投向了无风险收益市场,这是不正常的”,私募人士袁鹏表示。
“也许很多业外的人会认为这些"老鼠仓"基金经理罪大刑轻,违法成本太低,若不加严惩不足以震慑市场,不足以对得起投资者,不足以平息民愤,但作为业内的人,想说的是,在严惩"老鼠仓"、肃清市场风气的同时,发展资管市场还需要一些疏导的政策和制度”,日前,上海的一位基金经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是表示。
12月1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从合法合规、客户利益至上、禁止内幕交易、禁止操纵市场、禁止利益输送、销售适用性、禁止商业贿赂、公平竞争、专业审慎、独立客观、保守秘密、社会责任等12个方面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约束。
作者: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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