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花45亿元买下华泰保险15.29%股权,但迟迟不肯缴付不到7000万元的天弘基金增资款,并因此被马云旗下“蚂蚁金服”提请仲裁的内蒙君正,今日公告道出内情:双方因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问题闹僵,且天弘基金国资股东已要求中止本次增资。与此 同时,蚂蚁金服方面也火速回应,对内蒙君正公告内容予以一一反驳。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围绕增资天弘基金一事既然早就产生如此大的分歧,为何内蒙君正此前却未透露只言片语。
未分配利润成导火索
今日,在蚂蚁金服将天弘基金“增资案”公之于世后沉默数天的内蒙君正,终于开腔,在公告中详解此事原委。
据内蒙君正公告,天弘基金和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去年更名“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后文统称“蚂蚁金服”)于2013年6月正式对外发布“余额宝”产品。阿里方面此前对战略入股天弘并无兴趣,是直到2013年8月,才初次提出全面控股天弘基金的意向。“天弘基金和蚂蚁金服合作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取得了空前成功,才成为蚂蚁金服强烈要求控股天弘基金的前提和基础”。内蒙君正称。
此后,2014年1月,内蒙君正与天津信托、芜湖高新等天弘基金老股东,及蚂蚁金服、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签署了《增资与认购协议》,拟对天弘基金进行增资扩股。按协议,蚂蚁金服、内蒙君正、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将参与增资。此次增资扩股将带来天弘基金股东层面较大变化,阿里方面“上位”实现控股,国资股东天津信托退居第二,内蒙君正则退居第三大股东。
此事于2014年5月获证监会批复,同年6 月,天弘基金发出《股东认缴出资通知书》。而此后,分歧也开始浮现。据内蒙君正公告“说明”:去年6月,在天弘基金增资前最后的内部审批流程中,会计师提出增资扩股前必须明确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润的归属。这一问题,在天弘基金三方(老)股东中都存在。
内蒙君正称,上述事宜遭蚂蚁金服强烈反对,坚持新老股东共享所有未分配利润。内蒙君正认为,蚂蚁金服此举违背了2013年10月天弘基金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的由三方股东共同签署的《增资扩股方案》所规定的“根据本次增资扩股安排,现有股东享有增资扩股完成之日的未分配利润处分权,其后实现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
对此,蚂蚁金服则火速予以反驳,称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弘基金累计未分配利润仍然为负,依照《公司法》不能进行利润分配。此外,依据2014年1月新老股东各方正式签署的《增资与认购协议》:自协议签署日至增资扩股完成之日,未经蚂蚁金服同意,天弘基金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国资股东态度成关键
在最新公告中,内蒙君正还表示:天弘基金此次增资扩股实质是由国有控股改制为民营控股,因此,天弘基金的国有股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2014年6月底即发出《关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的函》,并向国资管理部门紧急汇报。内蒙君正称,咨询天弘基金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国有资产需要重新评估,目前仍在等待国资管理部门的书面文件。内蒙君正还透露,天弘基金去年12月12日召开股东会,已完成新一届董监事会的改选工作,所有议案获100%股权通过。以此提示,其与天弘基金另两方老股东立场一致。
但蚂蚁金服却称,“天弘基金的增资扩股一直得到天津市政府大力支持”。并表示,截至目前,从未收到天弘基金国有控股股东关于增资扩股的国资评估存在问题,及重新启动评估的任何书面通知。
同时,蚂蚁金服强调,截至2014年6月27日,其已向天弘基金全额缴纳了增资款,并取得了《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据公司法,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依此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内蒙君正在公告中也透露,蚂蚁金服方面已要求撤销去年12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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