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一小步,还是一大步,都代表了时代前进的脚步”。借用这句广告语来点评近日央企高管接踵晒薪酬的现象,笔者以为还算贴切。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不时有来自央企的代表、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晒出他们的薪酬变动情况。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董 事长贺同新称,按照2014年的税前数字,他的薪酬大约下降了45%到50%;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刘振亚表示,没有限薪时,其工资超过100万元,现在的薪酬是公司降得最多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更是直接晒出了自己的基薪“每月7800元”……
一时间,“央企高管薪酬真的降了吗?究竟降了多少?”,再次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对于央企高管晒薪酬现象,可谓点赞与质疑并存。而在笔者看来,不管怎么说,央企高管说起薪酬不再“王顾左右而言他”,开始走出公开透明的第一步,首先是值得肯定的。
我们知道,高管薪酬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也不仅通过法律“限高”,还通过透明化、公开化的管理对“越线”行为进行监督。但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实现二者的平衡,却是一件两难的事情。
在我国,长期以来,央企高管及国有金融机构高管年薪普遍在百万元量级,有的甚至高得离谱,广为公众所诟病。因此,加快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成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问题之一。
去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会议强调,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我们欣喜地看到,今年1月1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已经正式实施。改革首批涉及72家央企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改革方案中所指的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了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监事长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这次央企薪酬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要规范央企负责人的收入,特别是工资、福利的收入,去掉或者限制一些过高和不合理的收入。
改革方案明确,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为三部分:第一是基本年薪;第二是绩效收入;第三是任期激励。其中,基本年薪是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按月发放。绩效收入要根据考核的情况,按照不同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发放,总的原则是不能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励,是三年一个任期,在任期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的系数来确定发放标准,不能超过基本年薪绩效工资的30%。
可以认为,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开始破冰,看似一小步,实则迈出了难得的一大步。
当然,这一改革方案如何更加科学,需有一个在改革中不断完善的过程。比如,有代表委员提出,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应和他的身份、高管的产生方式相符。按照党政干部方式任免的高管,应当参照党政干部的薪酬来进行改革,而按照市场机制聘用的高管,像职业经理人,应该在服从市场规律的情况下进行改革。国企高管的薪酬改革还应更多地与其在企业中所做出的中长期贡献结合等等。
而值得关注的一个最新动向是,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昨日就此改革方案答问时表示,监管部门、考核部门正在制定具体办法,“大约是3月份,相关的配套政策就会出台”。
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在路上。期待相关细则如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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