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5月2日电(记者王炳坤)从5月份起,辽宁省鞍山市再度释放改革红利,在工商登记注册中实行“零审批”“零首付”“零门槛”“零收费”政策,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变得更加便捷。
辽宁省鞍山市工商局5月起实行的《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项举措》,为大众创业打造出“零门槛”条件。其中包括:
“零审批”,工商登记所需的前置审批项目全部改为后置审批,省级、市级设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全部取消,让市场主体设立更快捷。
“零首付”,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零门槛”,放宽登记范围,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自主决定,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企业均可从事经营;放宽登记场所,登记部门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申请人提交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零收费”,登记时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取消企业年检费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费,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为创业者减轻负担。
此外,鞍山市还依法下放登记管理权限,将冠“辽宁(省)”行政区划的企业登记权限下放至县级管辖;将股权冻结权限、市区企业改制登记注册权限下放给企业登记机关或登记管辖机构;在县区实施“一局多点、就近受理、远程核准”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制度,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地方招商引资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作者:王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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