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报道 > 要闻快报
宏观 | 金融 | 公司 | 产业 | 财经人物

加多宝同兴混战王老吉各有得失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作者:法治周末

  王老吉从汶川大地震闻名全国开始,每一次涉及到王老吉的争端,都会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形成一波波澜壮阔的舆情态势

  法治周末记者 伍洲奇

  2015年5月6日晚,广药集团发布公告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香港同兴药业对广州王老吉药业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而香港同兴药业则表示,其查账广州王老吉药业公司获一审同意。

  此前的2012年5月9日,法律层面上广药集团与香港弘道公司间的“王老吉”商标之争已告终结。但随后,广药集团对加多宝集团(母公司为香港弘道公司)涉嫌品牌侵权一路穷追猛打。与此同时,业界认为与香港弘道公司同一老板、持股广州王老吉药业公司的香港同兴药业公司,不失时机地向广药集团发起猛攻。

  品牌崛起后的商标之争

  2015年1月15日,香港同兴药业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广药集团,并将王老吉药业列为与案件相关的第三人,请求“确认广药集团未转让‘王老吉’商标的行为构成违约,并赔偿损失4008万元,请求判令广药集团转让‘王老吉’商标,并停止许可第三方使用商标”。

  2015年2月4日,香港同兴药业向仲裁机构提交了《关于追加索赔数额由1.3亿元至40亿元的函》,指出从2012年9月到2014年5月,广药集团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使用“王老吉”商标销售凉茶数额高达280亿元,遂将赔偿金额提升至40亿元。

  此前的2014年7月,因香港同兴药业公司与广药集团分别持有王老吉药业48.05%股权,广州王老吉药业公司合营期限于2015年1月25日届满,香港同兴药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广州王老吉药业公司。

  根据权威评估公司评估,王老吉的商标价值早已达1080亿元。而因王老吉商标的归属与使用等相关利益,每一次涉及到王老吉的争端,都会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形成一波波澜壮阔的舆情态势,与其被评为“中国第一品牌”的地位颇为相称。

  追踪到汶川大地震以前,或许“王老吉”品牌在广东省内有很大影响力,却鲜为全国人民所熟悉。时至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之后,王老吉捐款1亿元,目前,王老吉以1亿元人民币保持着民营企业单笔捐款的最高纪录。

  此时,消费者也许并不清楚广药集团仅向加多宝集团(母公司为香港弘道公司),授予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王老吉”品牌崛起后,广药集团则自己生产绿色王老吉凉茶。根据双方此前签订的多次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和补充协议,香港弘道公司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20年到期。

  凉茶大战恶斗数年

  从2008年开始,广药集团开始与香港弘道公司交涉,同年8月,广药集团向香港弘道公司发出律师函,称时任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收取了香港弘道公司数百万元的贿赂,才将商标许可使用租赁期由2010年5月延长至2020年,此协议无效。2010年11月,王老吉商标被估值为1080亿元,为中国当时第一品牌。

  2011年4月,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同年12月29日,该案进入仲裁程序。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由商标案开始,加多宝与王老吉之间的凉茶大战已经恶斗数年,战线不断绵延。法治周末记者发现,近年来王老吉与加多宝发生的相关诉讼案件将近20起,涉及包装装潢、广告语纠纷、商标侵权等各种理由,甚至还有一起双方员工间的伤人案。

  其中,王老吉公司就加多宝集团非法使用“王老吉”商标,一度将索赔额从10亿元提高至29亿元。被受理后,加多宝也向广东省高院提起反诉,并索赔10亿元。然而,广东省高院近日下达裁定书,驳回了加多宝的诉讼请求。

  与此同时,业界认为与香港弘道公司同一老板、持股广州王老吉药业公司的香港同兴药业公司,不失时机地加入“商战”向广药集团发起猛攻,于2015年1月15日,香港同兴药业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起诉广药集团;又于2015年2月4日,香港同兴药业向仲裁机构提交了《关于追加索赔数额由1.3亿元至40亿元的函》,称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使用“王老吉”商标应赔偿40亿元。

  2015年5月6日晚,广药集团发布公告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香港同兴药业对广州王老吉药业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而香港同兴药业则表示,其查账广州王老吉药业公司获一审同意。《法治周末》记者发现,王老吉从汶川大地震闻名全国开始,包括每次卷入纷争,都会在网络上形成一阵阵波澜壮阔的舆论纷争。

  媒体及网友观点分布

  因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间,王老吉以1亿元人民币保持着民营企业单笔捐款的最高纪录,也被网友视为“最有责任感的企业”,此时的王老吉堪称美誉度最高、最受网民追捧的企业品牌之一。

  而一度长期持有红罐王老吉商标、并一手捧红该商标的加多宝集团、香港弘道公司在法律诉讼中节节败退,先是于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网络舆情更多地对加多宝集团及其企业负责人表达出深深的同情。

  加多宝在诉讼中失利并不限于此:2013年1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加多宝公司实施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同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被改名”案作出公开宣判,判定加多宝推出的“改名”广告为虚假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2014年12月3日,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加多宝方面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用语的广告”,并在指定媒体上连续7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且赔偿王老吉方面300万元等。

  2005年9月26日,原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因在代表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鸿道公司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中,3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陈鸿道贿送的港币共计30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3年5月29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媒体表示,仍在追捕加多宝集团母公司香港鸿道公司董事长陈鸿道。

  但是,网络舆情似乎对司法裁决并不买账,而更多地表露出对加多宝集团、香港鸿道公司的同情与支持。可以说,加多宝集团每次上法庭都是稳输不赢,而恰恰是这样的败诉,却让加多宝的市场影响快速上升,甚至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已经不需要看加多宝的广告,就知道加多宝就是原来的王老吉,于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加多宝作为自己的饮用饮料,甚至排斥新款王老吉饮料。

  双方舆情应对不息

  2013年2月6日,网民“夏居住的心”发帖称,“两年前我就喝王老吉,也就是现在的加多宝”。网民“frank_jackson”跟帖称,“那就对咯,绝大多数消费者也是这样的选择,广药的作法纯粹是想瞒天过海欺骗消费者,终究不得善终。”

  2014年12月20日,网民“虚空之夜”发帖称:真是能嘬。跟国企能斗得过的?不过官司虽然输了,但是宣传效果出来了;网民“wscmfm1061”发帖称:这个就是国营和民营的区别,只要是民营企业发展好了的时候就是国家摘果子的时候;2014年12月23日,网民“阿狗的地盘”发帖称,“王老吉做凉茶不行,打官司‘水平’世界第一,1.5亿用完以后,估计王老吉会接着打官司,稳赚不赔!王老吉赢了官司,输了人心!”

  但也有网民站出来指斥加多宝集团违法违规的,2014年12月20日,网民“小明之無言編”发帖称:“最早红罐不是王老吉吗?现在怎么成了加多宝,还有加多宝不是行贿吗?这样的企业还可以讲社会责任吗?还有脸说法律吗?”

  目前看来,王老吉公司(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香港鸿道公司)在纷争过程中,都花大力气进行了舆情应对,相应措施主要集中在法律措施和广告途径上的近距离搏杀。比较看来,王老吉公司(广药集团)更多地采用诉讼、仲裁等司法途径,而加多宝集团(香港鸿道公司)更多地采用司法途径、媒体公开、刊登广告等多种途径。

  舆情应对专家建议

  作为国内最大的两大凉茶厂商,建议厂商应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上。

  从舆情角度分析来看,作为生产厂商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品牌之争上会给社会及消费者带来不良的负面影响。

  建议双方就品牌之争问题冷静思考,通过有效的方法解决此类问题,从而降低对品牌的影响。

  对于凉茶市场而言,夏天是销售旺季,厂商应该把精力投入到生产研发新品上,让更多的消费者受益。

  作为国内的民营企业应更多的考虑如何来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市场的销售转换成对社会的贡献。

  消费者更期望厂商能带来更多的惊喜,因此,值得厂商思考的是如何将此类之争的财力、物力用来做一些对消费者、对市场更有益的事情。

  建议相关行业协会、及监管单位及时参与进去,制定更多更合适的解决方法,规范行业有序推进,让行业、企业阳光发展。

  (作者系法治周末谷尼舆情监测中心专家邹海华)

business.sohu.com true 财经综合报道 https://business.sohu.com/20150513/n412930840.shtml report 4059 王老吉从汶川大地震闻名全国开始,每一次涉及到王老吉的争端,都会在媒体和互联网上形成一波波澜壮阔的舆情态势法治周末记者伍洲奇2015年5月6日晚,广药集团发布公告
(责任编辑:杨明)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