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7月9日电(记者屈凌燕)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截至6月30日,浙江已有4356家企业因为各种原因被移入经营异常名录,而未及时年报的企业、农专社也将在7月14日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主体总量将超过10万多户。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应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报送2013年的年度报告,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报送2014年的年度报告,截止时间都是2015年6月30日24时。据统计,浙江省2013年度企业应年报数为101万家,实际年报数为93万家,年报完成率91.8%;2014年度企业应年报数为124万家,实际年报数为113万户,年报完成率91.2%。
浙江省2013年度个体工商户应年报数为224万户,实际年报数为193万户,年报完成率85.8%;2014年个体工商户应年报数为271万户,实际年报数为234万户,年报完成率86.1%。浙江省201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数为58859户,实际年报数为45044户,年报完成率76.5%。
据悉,上述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完成率均大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并超过往年的验照(备案)率。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马剑平提醒企业应及时、如实地公示年报信息,根据《条例》的规定,逾期未年报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将全部被标注经营异常状态,面临六大后果: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在资质审核、招投标、土地出让等工作予以限制或禁入;日常经营活动受限,金融机构可能不受理开户贷款;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
作者:屈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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