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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未直接联络香港多家主要中资券商开会

来源:华尔街见闻 作者:张韬

  针对媒体关于“近期证监会联络在港中资券商的有关负责人到北京及广州开会”的报道,证监会称,经核实,未“直接联络香港多家主要中资券商,要求其高层赴北京及广州开会”。但是稽查执法过程中是封闭办案,假如有需要向相关部门和机构了解情况,也属于正常的执法行为,没有必要过度渲染。

  而对路透关于中国证监会要求香港中资券商上报做空A股详情的报道,张晓军表示,目前没了解到证监会找新加坡和香港公司要交易信息的相关消息。证监会没直接联络香港投资机构的负责人约谈。

  此前,路透独家援引三位知情人士称,中国证监会要求新加坡和香港的金融机构提交股票交易记录,以识别海外做空中国A股的投资者。

  知情人士称,质询针对的是持有海外追踪A股的ETF空头仓位,以及通过QFII和RQFII做空中国股指期货的投资者。

  路透亦了解到,针对A50期货做空,中国证监会调查范围还包括新加坡中外资机构。

  上述知情人士分别来自一家中资券商和两家海外金融机构,并表示已经提交有关交易记录。

  其中一位中资券商人士称,中国证监会直接致电该券商,要求其上报客户沪港通现货持仓总量及QFII、RQFII股指期货空单情况,如涉可疑交易如裸空股指期货需主动上报。

  尽管自今年3月2日起,香港投资者可通过沪港通做空机制沽空在上交所上市的股票,但港交所对沽空价格和数量均作了限制,如通过沪港通进行的沽空交易,不能进行无担保沽空,每只沽空股份卖出量每日限额1%,10个交易日累计不可超过5%,沽空盘输入价不得低于最新成交价。

  此外,因现券托管及规则问题,目前香港对沪港通融券沽空业务基本为零。而目前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股指期货市场的途径仅有QFII、RQFII渠道,且仅限于套期保值。

  中国证监会在香港和新加坡并没有监管权限,但可以通过国际合作针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沪港通启动前,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签订谅解备忘录,双方就调查市场违法行为,可透过对方查询,及使用对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及文件。当发现对方市场的违规行为线索,或就此展开调查时,需向对方通报。

  截至发文,证监会未答复路透关于采访的请求,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均拒绝置评。

business.sohu.com false 华尔街见闻 https://wallstreetcn.com/node/221501 report 1131 针对媒体关于“近期证监会联络在港中资券商的有关负责人到北京及广州开会”的报道,证监会称,经核实,未“直接联络香港多家主要中资券商,要求其高层赴北京及广州开会”。
(责任编辑: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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