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开放”是《意见》的关键词和主题,并且是涵盖所有制、投资领域、治理机制等方面的全方位有序开放。一定意义上,《意见》的出台表明国资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大开放”时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国企改革基本思路之一就是“管资本为主”,《意见》对这一思路有更明确的定位与设计。“管资本为主”的政策主旨在于增强国资活力,实现在不同领域中有序进退,即“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显然,实现这一政策目标的前提是形成国资的灵活开放体系。一是在所有制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在投资领域层面,与放开社会投资领域政策相呼应,国企改革分类推进原则,在“商业类”与“公益类”领域,国资及其他资本融合的基本原则与方向进一步明确。三是在合作模式层面,《意见》提出“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国资改革将成为PPP模式探索的重要推动力。因此,“探索多种所有制的最佳结合点”将成为国资改革实践的重要命题。
此外,在国资的公司治理制度层面,将形成开放治理结构。《意见》提出将“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并且要“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宽来源渠道”。并且,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的考核,要引入社会评价。可见,来自基层职工和企业外部的意见与监督将在今后国资的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国资改革的大开放格局有两条重要的约束边线——“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大开放格局中,在这两条边线的约束下,国资改革以“增强活力” 和“加强监管”为抓手,提升国资的核心竞争力和战略布局能力。
其中,国资的战略布局能力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是一般意义上资源配置领域的战略布局能力。《意见》中提出国资改革要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作用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保护资源环境、加快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充分发挥”。这些命题都是全面深化改革期亟待破解的重要问题。二是在国际经济体系和经济地理格局中,提升国有企业的战略布局能力。例如,《意见》中提出的“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鼓励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跨国公司”。这类国资的使命包括服务于“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推进。
由是观之,国资改革顶层设计层面奠定的大开放格局,将推动国有资本更好地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撑作用。(编辑 欧阳觅剑)
作者:王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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