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边界重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奇虎360旗下的“活期宝”并非一只传统意义上的P2P产品——在其交易结构的负债端,并不存在直接的债权关系;其真实结构是通过一家奇虎360的关联公司作为通道,以“定向委托”的形式投资于资管计划,而资管所对接的部分则包括委托贷款、信托受益权等非标资产。
本报记者 李 维
实习记者 姜诗蔷 北京报道
日渐兴盛的互联网金融浪潮,正在被更多互联网公司所追逐。
8月24日,奇虎360集团旗下正式上线了其互联网金融平台“你财富”,而据该平台网站信息显示,当前其主要产品正是一只名为“活期宝”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
据该平台负责人吴海生介绍,“活期宝”自上线以来到8月28日的5天内,其产品销售额就已达到10亿元,而7天的总成交额已达12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活期宝的“定向委托投资”类业务,并不从属于以债权关系为纽带的网贷业务,也不是以股权关系为载体的众筹业务,而其是否衍生成为一种新的互联网金融形态,或尚待观察;但与此同时,与活期宝相关的合规性和政策风险争议也仍然存在。
借道关联方“曲线”投资非标
根据你财富方面的宣传,奇虎360旗下的这只5天内销售超过10亿元的“活期宝”具有“1分起存,24小时转入转出”的良好流动性特质。截至记者截稿前,活期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高达5.41%,这一收益率已超过绝大多数的货币型基金。
诸多优势光环的环绕下,“活期宝”背后的产品实质究竟是什么,哪些机构从中担任通道,而投资者的资金又究竟投向了哪些资产,仍待解。
活期宝的项目全名为“开放式现金管理类定向委托投资项目”;根据交易结构安排,投资于该项目的投资者将作为委托人将资金由深圳前海子午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前海子午)定向委托投资(下称定向委投)于基金子公司发行的净值管理型专项资管计划。
根据项目说明书显示,定向委投标的投资范围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计划(含信托受益权)、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发行的特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货币基金、票据收益权、银行存款”等8类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除货币型基金和银行存款外,其他六类资产均属于监管层认定的非标准化资产(即未在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挂牌的金融资产)。
“非标债权资产的实际风险较高,经过监管部门备案的债券型公募产品也没法对其进行直投”,北京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表示,“这个模式下很容易形成资金池,因为这个产品是24小时转入转出,说明公司或者资管计划要做流动性管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在前述定向委投关系中,作为通道机构的“前海子午”为奇虎360的关联公司。
根据工商资料,该公司设立于7月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为自然人股东卢德夫全资持股,而卢德夫的另一个身份正是奇虎360金融的联合创始人。
活期宝作为理财产品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售卖,其产品究竟归属公募还是私募,其投资范围是否应该受到监管,目前也有待更详细的监管解释。针对活期宝产品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争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试图获得你财富方面的置评,但截至截稿前,尚未能与该平台有关人士取得联系。
你财富平台除开展非标债权投资,也在对场内的标准化投资品种进行试水。
据你财富披露,360金融拟与大成基金、中证指数联合发布策略指数型基金产品,同时从你财富的官方网站似乎亦可管窥,该平台未来亦打算筹备定期类理财和众筹。截稿前,两项业务并未开通。
“类证券化”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活期宝输血非标债权的结构并非其独家所有,另一家著名的网贷平台陆金所旗下也开展了类似的业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陆金所旗下的“零活宝”系列产品同样为“定向委托投资关系”,根据其说明书介绍,委托资金由一家名为“深圳聚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聚昇资产)”作为通道定向委托投资于基金子公司发行的专项资管计划,而该类计划的投资范围同样包含委托贷款、信托收益权、票据收益权等非标资产。
资料显示,与活期宝结构类似,聚昇资产的身份同样为平台关联方,系陆金所旗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而除陆金所外,另外一家名为“乾易宝”的平台有类似情形。
其实,该类投资非标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之所以会出现,一方面源自于市场资金对更高收益率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需求,而另一方面,也和持有非标债权的金融机构寻求资产证券化等出表途径的冲动不无关联。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该产品的出现对于丰富国内互联网金融产品和盘活存量仍有积极意义。
“这类业务属于"打擦边球"式的类资产证券化,对于盘活存量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不应该被一刀切的堵死。”华北一家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黄铭(化名)认为,这在目前资产证券化搞不大的情况下,是一种值得鼓励的尝试。
但黄铭同时指出,“这些产品在负债端发行的时候几乎是零监管的,除了信用风险外,可能隐含合规风险、政策风险和道德风险。”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独家报道(详见本报2015年5月6日13版),银监会曾于上半年形成了一份有关P2P的监管草案,在规定十大禁止行为中,曾包括“对相关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或发售理财产品”。
但另有业内人士指出,即便是银监会等部门会签的网络借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落地,奇虎360的“活期宝”、陆金所的“零活宝”也仍可对相关办法实现规避,原因在于其实际形态为互联网投资平台,而非P2P式的借贷平台。
“从居间的关系看,这并不是债权借贷关系,而是委托与受托关系,也就是说受托人并不负担偿债义务,也没有预期收益率和利息,这样的设计最后很可能规避未来P2P的监管办法,因为目前对P2P的规定仅限于借贷关系。”中银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表示,“对于这种模式,互联网金融的《指导意见》并没有给出说法。”
(记者微信:lw8346860)
作者:李维 姜诗蔷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