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率市场化、汇率自由化以及资本账户开放为代表的金融管制放松,在为市场注入新动力的同时,也为中国金融业的监管带来新的课题。影子银行、场外配资、网络借贷等各种创新游走于双轨体制之下,其间不乏监管套利的盛行。年中的A股股灾,暴露出分业金融监管架构体系的协调不足。随着金融业综合业务模式的拓展,以及互联网金融的跨界融合,如何搭建一个既无碍创新又使风险可控的金融监管与协调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闭幕。尽管“十三五”规划建议尚未露“真容”,五中全会公报中有关金融监管改革的论述:“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已经引发业内关于是否合并一行三会,是否实行金融大监管的讨论。在今年《财经》年会现场,吴晓灵、李扬、高西庆、宋敏、魏加宁等嘉宾就金融监管的架构与协调发表了不同看法。
当前金融监管模式亟待变革
中国现行的“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模式,开始于1997年金融危机过后,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分业监管在当下的金融业运行中,一方面监管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在应对一些金融创新的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央行调统司司长盛松成此前撰文指出,金融业分业监管已无法适应混业经营的需要,很多短期资金成为国内游资,在各金融市场寻找套利机会,成为这一轮股市暴涨暴跌的重要助推力。由于分业监管,很难形成监管合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巡视员、研究员魏加宁11月19日在《财经》年会上指出,目前监管体系存在的最大结构性风险,就是一边力推混业经营,一边坚持分业监管不变。他给出建议,即使三会不能合并,至少需要在决策机制上统一和规范起来,应该由一个监管部门牵头,成立监管委员会,三会作为执行机构参与其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李扬从机构和产品两个层面阐述了重提综合监管的意义。“我们的金融体系已经高度地综合经营了:一方面,机构层面的混业在中国大规模发生,微观上是混业,宏观上仍然保持分业的格局是不合适的;另一方面,最近这些年来大量发展的各式理财产品,几乎都是混业产品。机构和产品混业,监管一定要跟上,这是没有问题的。”
一个超级金融监管机构就能解决问题吗?
“监管的问题不是简单合并能够解决的,关键是要转变理念,理顺机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主旨演讲中明确表示。她认为,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都有不同的功能,要按照自身特点来实行分别监管,“这四种行业功能不会混淆,应该秉承不同的监管原则。”
吴晓灵称,我们现在实行的不是功能监管而是机构监管,所以大家对三会合并的呼声较高。“监管当局把自己管的机构,自己管的行业视为自己的地盘,在自己的管辖机构想做别人的业务时,往往采取一种鼓励的态度,但是当别的机构做自己所监管范围内的业务时,就有各种阻挡,于是市场非常痛苦。”她认为这个问题不是三会合一就可以解决的,而是要在金融产品的本质上获得统一认识,克服监管方面的地盘意识,真正实行功能监管。
与吴晓灵持相同观点的还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宋敏,他认为综合经营并不一定需要综合监管,如果能真正做到吴晓灵提出的功能监管,是可以在现有框架下完善监管体系的。宋敏举例称:这次股灾反映了证监会很多问题,不光是监管的问题,还有非法的问题。“你把它们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超级的金融监管机构,难道就可以解决了吗?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监管形式的变化,最终是监管理念必须做出改变,我们到底为什么监管,这个一定要想清楚。在目前分业监管的框架下,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本身的功能可能都没有发挥地很好,中间可能有一些协调问题,也有顶层设计的问题。”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投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高西庆反对在目前合并一行三会, “如果把它们合起来,以我们目前的公共治理系统,出的问题比能够解决的问题多很多。”
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应该区别开来
应该如何看待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关系,是否应该加以分离?央行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11月18日在《财经》年会2016上表示,不能把货币政策跟监管混在一起。
李扬在阐述两者关系中强调:“监管需要公开、公平、公正,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来进行,监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非常重要,它更多的是执法的过程,跟短期的波动应该区别开来;货币政策更多的考虑周期性因素,通过微调或刺激来完成,但监管不应该频繁变动。”
魏加宁同样认为,监管者和央行应该保持一定距离,“如果这两个决策放在一起,很容易出现同步振荡,当需要刺激经济、放松银根时,很容易监管也放松了;当经济过热需要紧缩时,监管也紧缩了。这样监管的力度直接影响到货币乘数,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两个都变动,调控就很容易过度。经济形势波动是常态,货币政策的决策者应该非常灵活。但是,作为一个监管者,应遵照法律法规,应该是一个非常固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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