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07月28日讯 7月28日,中国货币网刊登的《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显示,上述三期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国开行和招商银行于7月20日在大连召集召开的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七项议案。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召开,表决通过的议案具体包括《关于要求东北特钢披露2015年财务报告、2016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最新资产受限、抵质押、冻结及诉讼等相关情况的议案》、《关于提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东北特钢开展违规自律调查的议案》、《关于向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派驻进驻组的议案》、《关于各期债券投资人成立债权人大会,选取债权人代表开展后续法律诉讼等相关工作的议案》、《关于对东北特钢提起破产诉讼的议案》、《关于要求东北特钢部分清偿债券本息的议案》、《关于再次要求东北特钢书面承诺债券不会进行债转股及不会恶意逃废债并挂网公告的议案》等七项。
公告显示,由于东北特钢近期拟推出的债务脱困方案可操作性差,部分投资人提出,应尽快启动对东北特钢提请破产诉讼清偿的法律程序。公告还显示,东北特钢称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投资人要求东北特钢在可承受范围内部分清偿债券本息。
公告称,另有部分议案因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经报监管部门研究并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律师确认后,最终未列入本次会议议案的内容。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