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8日讯 记者李侠报道 为控制债券回购市场风险,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天发出通知,对国债及企业债回购中用以抵押的国债及企业债折算比率进行临时调整,并从2003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通知,调整后的各债券品种折算比率为:国债966的比率为1∶1.26,国债973的比率为1∶1.24,国债917的比率为1∶1.04,国债995、国债903的比率为1∶1,国债0215的比率为1∶0.99,国债998、国债904、国债0115的比率为1∶0.98,国债0214、国债0301的比率为1∶0.97,国债905的比率为1∶0.96,国债918、国债912、国债0307的比率为1∶0.95,国债0210、国债0308的比率为1∶0.93,国债0203的比率为1∶0.92,国债0213、国债0303的比率为1∶0.91。 企业债调整后的比率分别为:01三峡10、01广核债、02电网15的比率为1∶0.97,02电网3的比率为1∶1,02电网15的比率为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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