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上半年 香港政府向国务院呈交报告,建议设立特许内地投资机构(QDII)。 2001年10月29日 中国证监会副秘书长汪建熙表示,证监会正考虑香港的建议,成立“认可本地机构投资者”(QDII)机制,容许国内投资者投资香港股市。 2002年3月11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表示,如有合格的金融机构,把居民的外汇集中起来,投资到香港股市,是一个可以研究的工作和投资方式。 2003年3月10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称,中国一直在研究推出合格境内投资者(QDII)制度一事,并认为落实QDII是很有希望。 2003年5月28日 某权威人士,QDII制度正在研究之中,相关规则还未开始起草,近期根本不可能推出。 |
QDII(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与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相对应的一种投资制度。是指在资本账户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允许政府所认可的境内金融投资机构到境外资本市场投资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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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千呼万唤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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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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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II出台-搜狐财经聚焦 |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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