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报告提出将"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同时提出要在"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这种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被认为是国有资产改革的重大突破。 首先,国企所有者的到位,意味着重组对象的明确。这就减少了重组程序,加快了重组的节奏。因此可以说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国有股转让提速清除了障碍。事实上,上海的国有上市公司重组之所以有声有色,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上海领先全国探索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其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还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管理的职能,提升了地方政府的参与积极性。据了解,由于以往职权不分,多数地方政府对于国有资产重组的兴趣并不高,只有在企业运作几乎陷于停顿的情况下才同意让社会资本介入。如今有了这个改革措施,地方政府自然会考虑"靓女先嫁"。这将为国有股转让提速提供强大动力。 但据有关专家指出,这种新"分级所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遇到的最大的难题是国有资产以及地方资产之间的划分,以及如何协调部门间的权力分配以及协调问题。 在新的管理体制落实之前,国有资产的管理权分散在不同的7个部门,具体包括计委、经贸委、财政部、银行、企业工委、人事部、组织部等部门,即"七龙治水"的局面。各部门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都有各自的政策,其中不乏与"两级所有制"相矛盾之处。 据券商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外资对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及法人股转让有巨大的兴趣。但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两级所有制"将如何划分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的归属?而划分为地方所有的这部分国有股股权如果向外商转让,地方政府是否有资格不经过财政部和经贸委来"擅自"批准?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的观点是,"目前国有企业约有18万户,分布在全国各地,从委托代理有效性出发,由中央和地方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就是说,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资源性企业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比较切合实际。" 如果按照陈清泰的划分方法,大量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股权会划分为地方所有,而地方所有的国有资产主要以退出为主,这就会出现大量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向外资机构、民营机构出让,在加快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调整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将为国有股转让提供充分的空间。 (编辑/欣可) 附文: 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大事记 1988年8月 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行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全部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 1993年11月 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这意味着在政企分开之外,首次提出了政资分开的概念。 1993年以后 深圳、上海等地开始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探索。 1998年 国务院机构改革过程中,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被撤销并入财政部。在同一次机构改革过程中,机械、化工、内贸、煤炭等15个以主管行业内企业为主要职能的专业经济部门被改组为隶属于国家经贸委的"局",并明确不再直接管理企业。 2001年2月 国家经贸委下属九个国家局被撤销。 2002年11月 党的十六大宣布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将在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来源:[中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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