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临港新片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自贸临管委【2021】208号),临港新片区为支持迁入区内的上市公司,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6,000,000元奖励,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14%。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门生物”)以及控股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凌金海”)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7,809,841.41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640,000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0636%,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7,169,841.41元(含本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31%,具体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贴中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7,169,841.41元中记入2021年度的其他收益152,729.26元,记入2022年度的其他收益7,017,112.15元,将对公司的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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