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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报价0元 竞争性磋商项目被刚废!是否所有0元中标都不合法?

原标题:4 项报价0元 竞争性磋商项目被刚废!是否所有0元中标都不合法?

2022年10月17日,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22-169

2、项目名称: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元

中标结果

2022年11月15日发布中标结果,商丘市瑞通商贸有限公司 698000 元中标

你以为这个额项目就平平安安结束了吗?该项目还有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河南迪思商贸有限公司和河南凯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上传IP地址一致,违反磋商1.8.2《关于启用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功能的通知》导致该两家供应商磋商无效。

磋商小组得分:

1、商丘市瑞通商贸有限公司(87.67分)

2、河南嘉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3.22分)

3、河南联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5.96分)

4、河南舟特科技有限公司(55.7分)

除此之外,中标的商丘市瑞通商贸有限公司的分项报价表也有问题!!!

分项报价表:

果不其然,随后河南联雅就此提出了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

2022年12月27日,商丘市财政局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13号)》。

项目名称: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项目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联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被投诉人2: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商丘市瑞通商贸有限公司在成交结果公示货物清单中第 7-10 项报价为 0,属于赠与行为,其磋商应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看到这里肯定还有朋友想问,是不是所有项目0元中标都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必须有偿,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看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涉嫌不正当竞争不说,更多的引发了对市场的忧虑。在政府采购政务云服务领域,也出现过腾讯以0.01元中标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项目(招标预算为495万),但是在政务云领域存在“先免费,再收费”的商业逻辑,可以简单理解为:某政府部门对外招标饮水机项目,某单位愿意免费为其提供饮水机,但合同细则中明确写明今后该部门所有桶装水必须从中标单位处购买,按需付费。

低价或者0价竞标从表面上看是牺牲了公司的利益,但这样的做法对其他的竞争对手来说,打击很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对投标结果进行关注、调查,对其非法性进行认定。

0元中标可能性分析

1、中标后的招标项目放宽招标条件,提高招标文件价格,靠招标文件售卖收回成本;

2、与未来中标施工单位私下暗箱操作,获取不正当利益,羊毛出在猪身上的逻辑;

3、获取业绩。在监管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建设项目的全链条成本合理,而不能因在某点上价格低就认为是节约了,国内的建设项目管理的系统化不足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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