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野县财政局的通知,新野县人民政府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顾问服务协议》,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协议情况披露如下: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新野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野县政府”)为进一步支持县域内实体企业发展,优化金融环境,有效推动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纺织”)的退市风险化解工作,拟聘请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顾问提供咨询服务。
二、合作对方介绍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产”)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经银监会备案具有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化解金融风险、盘活不良资产以及综合金融投资方面拥有专业的人才团队和丰富的经验,具备担任顾问的条件。
河南资产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与其发生业务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一致,河南资产为新野县政府提供如下顾问服务:
1.河南资产将聚焦主责主业,发挥自身在处置不良资产领域的优势,积极配合新野县政府推动新野纺织风险的化解;
2.河南资产将积极配合新野县政府对新野纺织进行独立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基础上拟定重组策略并提供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构等咨询服务,积极协助重组方案的实施;
3.河南资产将积极协助新野县政府与新野纺织的债务人、债权人及股东方进行谈判,积极推动各方对重组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4.河南资产将积极协助新野县政府引进投资方,并与潜在投资方就合作模式、交易架构、交易价格等关键问题进行沟通、谈判和方案设计;
四、协议签署对本公司的影响
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若协议顺利履行,对公司具有积极影响。协议执行情况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双方约定在开展具体合作时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本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后续开展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及其后续的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存在不确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新野县人民政府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顾问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