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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刺激消费,又要设置取款障碍,我们为何总是左手打右手?

一方面我们在说国人消费需求不足,要刺激消费;另一方面,我们却又为银行取现设置太多障碍,左右手互搏之下,我们不得不承受着力的相互作用。

其实早在两年前,我就曾写过一篇文章,当时讲的是我亲身经历,因为去苹果专卖店买手机,结果却因为银行卡每天限额五千,最终不得不把身份证押在那里,每天微信转账五千元的尴尬境地。

当时评论区很多人给我出谋划策,什么APP上设置每日交易限额、什么去银行柜台取消限额等等。

很多时候,家长思维出发点都是“为你好”,但不知不觉间,也正是这种“为你好”的心态,让很多人疲于奔命,耗费了本来就异常宝贵的时间成本。

如果APP上就可以取现限额的话,我还用得着每天微信转账吗?

至于去银行柜台办理限额业务,仅仅是想象一下那种被盘问的场景,脑海里已经心生抗拒。

在今天这样一个全民促消费的大趋势之下,要想刺激人们消费,就不应该为取款交易,设置太多障碍。

凡是交易成本太高,最终一定会影响到消费本身。

成本,是放弃了的最大代价。

6月11日,有网友反映,在吉林长春的一家吉林银行取款,竟被告知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行。12日,吉林银行涉事支行所属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防止居民被电诈。

这个理由听起来非常充分,但却经不起细敲。

如果真的是为了防止电信诈骗,那么源头应该很好找,今天所有国人的手机卡都是实名制的,当年推出实名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击犯罪,按道理,今天的电信诈骗应该销声匿迹才对。

但事实是,今天的电信诈骗反而做到了“点对点,端对端”,几乎是定点诈骗。

除此之外,为了防范电信诈骗,也不应该取款还需要同意,这就好比因为开车会出车祸,我们就应该禁止汽车上路一样,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碰上家人有急事,住院要看病,难道还要人去派出所开证明?

取款这么小的事情,都需要开证明,这无疑会加剧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对商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电信诈骗,应该打击的是犯罪团伙这个源头,而不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取款需要征得同意,这种逻辑显然是矛盾的。

因此,银行取现难的背后,电信诈骗这个理由显然站不住脚。

当然更关键的是,吉林银行这样的事情,不是个例。

早在2022年3月1日,人民银行、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就规定,对个人存取现金、汇款等相关业务作出规定,即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存取款业务,需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这意味着只要你去银行,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都会经过三个步骤,核实身份信息,核实资金来源,核实资金用途。

该规定的出台,主要是为了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提升反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能力。

这个规定对普通用户没有多大影响,但的确让一些来路不明的收入,有了一定的风险。但后来随着一些银行对该办法的滥用和扩大,甚至演变到后来,有了银行限额、派出所开具证明这样的事情来。

至于电信诈骗,考虑到实名制的普及性和强制性,我国对这方面的研究和监控应该是世界领先的,这个问题当然也需要防范,但实际的影响应该不会太大。

从2022年3月1日起实行的银行存取款新规以来,针对银行的存取款和消费限额就越来越普及,新规也隐隐有滥用的可能性。

如果人们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权都没有,那这更是对市场经济的最大亵渎。

财产权,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今天我们的市场经济面临着诸多内外困难,外部面临重重关税壁垒,更应该为消费做好各种铺路,而不是给取钱的道路上设置各种障碍。

消费信心不是靠短期内喊上去的,一定是长期的对各种权益的保护和重视,这其中就包括食品、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而银行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方面要刺激人们消费,树立市场信心;另一方面却又设置各种消费取钱障碍,左手打右手,当然是行不通的。

end.

作者:罗sir,关心经济、社会和我们这个世界的一切,好奇事物发展背后的逻辑,乐观的悲观主义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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