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摘要 [2001-08-30] |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局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五洲 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海口分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 事局、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一、公司简介    (一)公司的法定名称:     中文: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NANYANG SHIPPING GROUP STOCK HOLDING CO., 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厉建中     (三)公司董事局秘书:李谦     联系地址:本公司董事局秘书处     联系电话:0898-66775208/68666999     传 真:0898-66752989     电子信箱:NYSHIP@163.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288号东方洋大厦7、8楼.     邮政编码:570311     电子信箱:NYSHIP@ 163.com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刊登公司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本公司证券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PT南洋”     股票代码:“0556”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元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净额-待处理( 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年度末 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利润/期末净资产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P/(EO+NP÷2+Ei×Mi÷MO-Ej×Mj÷MO)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NP为报告期净利润;EO为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O为报 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期末股份总数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P/(SO+SI+Si×Mi÷MO-Sj×Mj÷MO)     其中:P为报告期利润;SO为期初股份总数;Si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 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O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股份下一月份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净额-待处理 (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年 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度末普 通股股份总数           三、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一) 股本变动情况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前10名股东中,中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与中国银行海信托咨询公司都是中 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的单位,其余8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前10 名股东皆为法 人股东。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代表国家持有公司股份。     3、 持有公司股份10%(含10%)以上股东     海南成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414,778股,占总股本的26.7%。该公 司法定代表人为范运海先生,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项目开发经营、运 输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以上涉及项目管理和许可证的按规定办理)。所持股份 中的4000万股因承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的贷款债务中的 95%,而对此贷款债务的15%进行质押担保,已被冻结。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更。           四、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    一、今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班子根据第十二次股东大会提出的“资产重组是我 司2001年的重中之重的任务”的要求,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调整经营班子和内部工作结构,保证了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今年4月份为适应重组工作的需要,公司的经营班子作了重大调整, 使一批有 知识、职业道德好的年轻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公司的领导机构,从而加强了重组工作 的领导力量。同时进一步将公司的内部工作机构调整为资产清理重组工作和日常行 政事务两个小组,使资产重组工作既有专人抓,又排除了其他工作对此的干扰,保 证了重组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力以赴落实股东大会的要求,始终把重组工作摆在首位,使重组工作 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1、积极与债权银行及非银行债权人协商,争取支持,并于2001年6月13日至15 日分别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签订了《贷款债 务安排协议》,中国工商银行洋浦分行出具了支持我司债务剥离的承诺函;与海南 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深海实业有限公司、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等单位签订了《 债务豁免协议书,》使债务重组工作迈出了重大的一步。     2、与控股股东配合,制订了子公司剥离的方案。公司于2001年6月10日至14日, 与海南成功投资公司就公司现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的重组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并 签订了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债务重组协议书》,与上海华宇融公司签订了《 资产股权置换协议》等一系列文件,使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     3、聘请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对 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评估审计、法律鉴证,对资产重组工作进行指导,保 证了重组工作的真实合法。     4、在上述工作完成的基础上,于2001年6月15日编制了公司总体的《资产重组 方案》,并于2001年6月22日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宽限期的决定, 使公司的 重组工作赢得了时间。     经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初步确定了 公司今后的主业方向,为全面恢复经营,完成重组工作,扭亏为盈奠定了基础。     (三)积极应诉,主动协商,使重组工作有较为安定的工作环境。     今年上半年公司新发生的诉讼案件有四起,加上去年遗留下来未解决的案件一 起,共计五起,标的金额约994.9万元。经营班子面对现实,积极应诉, 并主动与 债权人协商,使其中的一起已和解,金额达800万元,另一起正在和解之中, 其余 三件正在申诉之中,由于积极主动的工作,不仅避免了公司现有资产被低价拍卖抵 债,而且避免了因官司纠纷对重组工作的干扰。     (四)配合公司,检察司法部门搞好内部清理审查工作,进一步查清了资产流 失的原因,为公司追索流失资产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二、下半年的工作发展计划:     今年下半年公司在继续将重组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的同时,要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确保今年有经营利润,从而使公司初步走出困境,但由于上半年财务费用巨大,也 使公司下半年的工作面临了很大的困难,为此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尽快与债权银行签订正式的贷款债务安排协议,按重组计划把银行债务 剥离出去,减少财务费用,使公司的债务重组进入实施阶段,对其他债务的剥离工 作也要抓紧,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从根本上解决资不抵债的问题。该项工作 目前进展顺利。     (二)力争在三季度完成子公司剥离和资产置换工作,尽快恢复生产,产生效 益,避免公司被终止上市的严重后果。     (三)按照公司新的主营结构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工作机构和管理监 督体系及管理制度,使公司成为规范的公众公司。     (四)继续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流失资产的追缴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公司的损失。     (五)要继续抓紧170余名船员回归海南省海运总公司的工作, 妥善安排下岗 职工,为恢复生产经营铺平道路。           五、重 要 事 项    1、因公司经营亏损,故2001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涉讼四起,上个报告期内未结案一起共五起,涉讼金额 约 994.9万元人民币,二起未结案。     武汉长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本公司欠款纠纷案,涉讼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本公司在一年内付清原告欠 款800万元, 并将相关部门追回给本公司的款项优先支付给原告,如逾期未付或未 全部付清,逾期部分按中国银行规定的贷款最高利率加倍向原告支付利息。     广东省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海南分公司诉本公司及下属海南南洋船务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案,涉讼金额为人民币76.3万元。此案经海口市 振动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定由本公司及下属房地产公司支付上述欠款及逾期付款违 约金。     广东省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海南分公司诉本公司拖欠工程款案,涉讼金额为 人民币71万元。此案经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定本公司应支付给原告上述 欠款。本公司不服此判决,已向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香港海虹老人牌涂料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案,涉讼金额为人民币47.6万 元。此案尚在审理中。     199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海南民生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诉海南亿利物业发展有限公 司、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及本公司一案,在海南省公安厅经济侦查处侦办本公司原 总裁陈涛、总裁助理陈师涉嫌信用证诈骗案过程中,发现陈涛、陈师以其自营的亿 利公司以柴油购销合同方式向燃气股份收取2000万元货款,并以长城公司与本公司 为担保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涉嫌合同诈骗罪, 现具体案 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3、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4、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做到三分开,即人员独立、 资产完 整、财务独立。     6、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和其他公司承包、 租赁公 司资产的事项。     7、报告期内,公司未对集团内或集团外的任何企业进行担保。     8、报告期内,公司更改名称或股票简称情况。     因本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根据《公司法》、《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 上市实施办法》等规定,本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1年5月9日暂停上市, 股票简称由“ST南洋”变更为“PT南洋”,股票代码仍为“0556”。有关情况已在 2001年5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     9、报告期内其他重要事项——公司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01年6月22日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宽限期的决定,     (1)债务重组:本公司、 海南成功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华宇融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与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洋浦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 办事处、海南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深海实业有限公司、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等 6家债权人分别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     (2 )资产置换:本公司与上海华宇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股权置 换协议》,上海华宇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上海大众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和其持有的上海大众药业许昌生化有限公司的股权经评估的资产值与本公司经评估 的等值资产进行置换。     (3)托管:上海华宇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分别于2001年6月 19日、6 月22日签订了《托管协议书》,上海华宇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上海宝营 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在将其持有的上海大众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上海大众药业许 昌生化有限公司的股权置入本公司前将上述两公司交由本公司托管。     (4)资产剥离:本公司与海南成功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本公司所有子公 司全部剥离至海南成功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事项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内容详见2001年7月6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公司董事局“关于宽限期资产重组方案的公告”。           六、财务顾问报告    (一)、审计报告     五洲会字[2001〗6—第165号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01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01年1—6 月的利润 表及利润分配表和2001年1—6月的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上述会计报表由贵公司 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 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贵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 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帐面余额为 358 ,125,612.93元,已计提坏帐准备30,305,034.43 元 ,除内部往来外,我们未能对 应收款项的2.8%进行函证,且无法采用满意的审计程序证实其期末余额。     贵公司2001年1—6月财务状况仍无好转,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已资不抵债,公 司无持续经营能力。     我们认为,除上述问题造成的影响外,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1年6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2001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2001年1—6月的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 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天津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江雪珊    中国·天津·海口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齐渊     2001年8月16日     (二)、会计报表     1、 资产负债表(附后)     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附后)     2、 现金流量表(附后)     4、资产减值准备明显表(附后)     5、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附后)     附注1 公司简介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海南南洋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系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办公室琼股办字(1992)13号文批准实行股 份制规范化改组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12月16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3年11月23 日经中国证监委证监审 字(1993)98号文批准,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并于1994年 5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0556;注册资本:248,718,128元; 注册号:(琼企)4600001003570;注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288号东方洋大厦七、 八楼;法定代表人:厉建中;主要经营范围:海上运输、货运代理、船员劳务出租、 房地产开发经营、养殖业、化工产品(除专营外)的销售等。     附注2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2.1会计制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     2.2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3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2.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2.5 外币会计报表折算方法     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以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 折 算为人民币记帐,中期期末、年终时,按期末国家外汇汇率(中间价)进行调整后 的各外币帐户人民币金额与原帐面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作当期财务费用; 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 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原则进行处理。     2.6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包括母公司和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     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关于印发〈合并会计 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 相关资料为依据编制而成。合并时,公司内部的投资、往来、购销业务及其他重大 交易等均进行互相抵销。     2.7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以持有的期限短(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价值变动很小的投资。     2.8 坏帐的核算方法     2.8.1坏帐的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依据法律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债权;     2)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3)债务人三年内未能履行偿还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 能性极小,经董事会批准列为坏帐的债权,但公司仍保留对坏帐债权的追索权。     4)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     2.8.2公司根据董事会关于坏帐准备计提方法的规定, 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内 部往来按期末借方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情 况,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其比例如下: 帐 龄 计提比例(%)
    2.9 存货的核算方法     2.9.1存货分类:产成品、库存商品、原材料、土地开发成本等。     2.9.2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 品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2.9.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1)存货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当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 按其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其方法采用单项比较法。     2)公司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对各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对由于存货遭受损 毁、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3)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内转回。     4)对领用、出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不同时调整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待中期 期末或年度终了时再予以调整。     2.10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2.10.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价。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 下方法确定:     1) 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 关费用。但不包括实际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 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 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接受的短期投 资中含有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债券利息作为短 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收到补价的,按 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支付 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 资成本。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成本:收到 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 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10.2短期投资收益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 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以实际收到时作为投资成本收回。 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 损益。     2.10.3短期投资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2.10.4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短期投资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市价 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11长期债权投资     2.11.1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入帐。 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 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 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到投资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或以应 收债权换入长期债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 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11.2长期债权投资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2.11.3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未到期债券利息和计入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关税费,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 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 用直线法摊销。     2.11.4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债权投资帐面价值的差 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2.12长期股权投资     2.12.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帐。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 法确定:     1)现金购入的长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 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 股利,按实际支付的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2)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或 以应收债权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12.2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20%(含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 20 %但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20%以下, 或虽投资占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单位,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按应享有 部分确认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单位,期中或年末,按分享或分担的被投资 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     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 额的差额,或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投 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股权投资差额”。股权投资 差额按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平均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 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 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 含10年)的期限摊销。     2.12.3处置股权投资时,将投资的帐面价值与处置收入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 损益。     2.12.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按个别投资项目成本 高于其未来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2.13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政策、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13.1固定资产标准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 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13.2固定资产计价方法:购建的固定资产,按购建时实际成本计价;企业接 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固定 资产,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涉及补价的, 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13.3各类固定资产预计经济使用年限及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2.13.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期末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14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2.14.1在建工程指公司进行各项固定资产购建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新 建固定资产工程、改、扩建固定资产工程、大修理工程以及购入需要安装工程等。 与上述工程有关的专门借款利息属于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 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为固定资产。     2.14.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在建工程期末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15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2.15.1无形资产计价: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无形资产,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作为实际成本;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该无形资产在投 资方的帐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 形资产,或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 注册费、聘请律师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2.15.2摊销方法: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 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 限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 摊销年限不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 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     2.15.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无形资产项目的帐面价值高于其 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1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2.16.1长期待摊费用: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2.16.2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 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月的损益。     2.17 收入的确认原则:     2.17.1销售商品: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 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 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17.2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经 济利益或取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 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的总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 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确定,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劳务收入。     2.17.3让渡资产使用权:利息收入,按使用资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在与交 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同时满足时予以确定。     2.18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2.19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或合并范围的变更     2.19.1本公司原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 25 文《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及财务部会计[2001〗年17 文《关于印发 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等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三 届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制定并实施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 程减值准备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其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1)期末固定资产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期末在建工程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的价值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期末无形资产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的价值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开办费原按五年期限摊销,现采用从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开 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的方法核算。     对于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已采用追溯调整法,其累积影响数为 15,000 ,000.00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累积影响数为15,000,000.00元。     2.19.2会计估计变更     本会计期间未有会计估计变更。     2.19.3会计差错调整     公司自1999年1月1日起,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情况,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 备,计入当期损益,但由于内部往来在合并时全部抵销,提取的坏帐准备也将被抵 销,故未按公司会计估计计提坏帐准备,由于该方法影响到个别会计报表的准确性, 根据董事会决议,按内部往来借方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 并对内部往来所计提 的坏帐准备作为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追溯调整。     2.19.4合并范围的变更     公司2000年度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为母公司及其投资比例占50%以上的控股子 公司,由于母公司对除海南南洋船务代理公司和海南南洋船务劳务公司外,其长期 投资的帐面价值均已减为零, 且这些公司已非持续经营, 故根据财政部财会字 [1995〗11号文的规定,可不列入合并范围; 同时由于海南南洋船务代理公司和海 南南洋船务劳务公司均已非持续经营,且资产总额不足母公司的10%,故2001年中 期未列入合并报表的范围。中期报告只编制母公司会计报表。     附注3 税项 税 种 税率 计税基数
    注: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有限股东单位欠 款。 5.5长期投资
    附注7 或有事项     7.1 上海浦东轮船公司诉本公司就“定安”轮转让后又抵押给中国银行海南省 分行一案,根据2001年2月21日海口事法院(2001)海南初字第004号判决,抵押行 为无效,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0,308.00元。2001年6月18日,中国银行海南 省分行对此判决提起上诉,经(2001)琼经终字第28号判决,撤销原判,“定安” 轮对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抵押行为有效。     7.2 武汉长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本公司拖欠垫付费用一案,2001年 5月30日经(2001)海中法经初字第48号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原、被告双方确认:南洋船运公司截止2000年12月14 日欠长城集团公司 垫付资款800万元。     (2) 南洋船运公司应于本调整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所欠长城集团公司 800万元。如逾期不付或未全部付清,除偿清全部本金外, 逾期未付部分按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最高利率加倍向原告支付利息。     (3) 被告同意将相关部门追回给被告的款项优先支付给原告,偿付所欠原告 债务。     (4) 本案案件受理费50,010.00元,双方各承担25,005.00元;被告承担的25, 005.00元,应在本调解书第二条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7.3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海南分公司诉本公司拖欠工程款762,868.00元一案, 2001年5月16日经(2001)振经初字第25号初审判决, 本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海南分公司支付人民币762,868.00元。 同时,从1996年1月10日起,以实欠金额为本金,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流动 资金逾期贷款的利率标准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还款部分递减计算)。诉讼费由本 公司承担。     7.4 茂名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海南分公司诉本公司拖欠八所有油库工程款一案, 2001年4月17日经(2001)东经初字47号初案判决如下:     (1)本公司拖欠工程款709,900 .80元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 率计算付给广东省。     (2)诉讼费16,338.00元,公告费850.00元,由本公司承担。     7.5海虹老人牌涂料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油漆款426,024.79 元已向法院提起 诉讼,次案正在审理中。     附注8 资产负债表重大事项(期后事项)     本公司董事局拟在宽限期内对资产进行重组,重组工作正在进行中,详情见2001 年7月6日《中国证券报》、《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局关于宽限期资产重组 方案的公告》。     附注9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一年八月十三日           七、备查文件    1、 载有董事长亲自签名的中期报告文本     2、 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经办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3、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 告的原稿     4、 公司章程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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