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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并前溯至4月21日,早报率先揭露并追踪报道南通市儿童福利院“切除智障少女子宫”事件、以收取“赞助费”之名变相“卖”孩子的黑幕、以及“切除智障少女子宫案”开庭审理却又意外休庭的一系列事件。该组报道已前后发表近40篇文字和图片,引起中国残联、江苏省和南通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司法机构、各类媒体的广泛关注与重视,社会舆论则以震惊作为“第一反应”。
眼下,“南通事件”远未了结,早报的报道仍将继续跟进。透过已经见报的文字和图片的触目惊心,我们已可感受到智残儿童的人权保障是一块至少属于部分被遗忘的“角落”,继而促使我们思考并关注中国官办福利院体制及整个社会福利保障体制面临的种种深层次困局。
梳理上述报道,我们试图始终围绕三个层面引导舆论:
其一,拥有子宫的权利属于做女人与身俱来的权利,是大写的人权! 基于如此本真的认知,初步归纳,“切除智障少女子宫”事件值得社会深入讨论的问题至少包括:政府举办的福利机构涉嫌滥用监护权;没“脑子”的医院和医生涉嫌犯罪(故意伤害罪);以及作为替政府承担社会公益义务的福利院归谁及通过何种程序和手段对其进行监督。
其二,如果说对智障儿童基本人权的保护主要还得靠法律的完善及有赖法律得到切实执行着手,那么,变相“卖”孩子以赢利的问题,就不仅是个道德人伦的问题--公益型福利机构见利忘义的问题,也不只是法人犯法的问题,而更是现行社会福利保障体制积弊深重而长期不思改制必然会带来的问题。
其三,现行的建立于计划经济年代的社会福利保障体制,基本是造搬前苏联的做法构建的。这种以官办为主,被定义为“事业”,由吃财政的事业法人操持,在信息不对称直至“信息封闭”的条件下,尚可在一定范围内(比如主要在大中城市的有限人群中)体现某些人常念叨的“优育性”。一旦信息交流由内到外,一旦国门洞开西风东渐,国外多元格局、多形式、多渠道且以民间为主,主要依赖社会力量进行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立即与我们的“中国特色”形成强烈的反差和对比。本来,这正好成为我们加快改制——在此领域与国际普遍做法接轨的理由。可遗憾的是,“市场之风”非但没有激活中国社会福利保障事业的“一潭死水”,反倒在“市场化”的名义下,以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借口,致使原有好歹以公益事业做为存在形式的福利保障制度变了味道,逐步结出一个个吃“福利饭”的既得利益团体……
据早报评论员早些年所作的采访调研,现行体制下,像南通儿童福利院类似的官办福利院,通常有三个经费渠道:第一是财政全额拨款;再是社会赞助;还有就是内部创收,譬如变相将入院儿童以“赞助费”之名头卖给愿意收养的家庭。一个阶段之后,有些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现了底下的创收秘密,干脆将全额拨款改为“人头费拨款”,差额部分则任由福利院自我创收解决。如此公益与创收不分、事业与产业不分,势必造成事业法人变相为“市场法人”、公益事业蜕变为赢利产业。有此利益驱动,其中的既得利益团体必反复强调社会福利保障的事业属性,千方百计地迟滞这个领域的那怕是局部性的改制。长此以往,不计它所造成的对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保障服务的拖累,仅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一条,后果都是极其严重的。
可见,保障被遗忘的人权,通过对典型案例作出严肃的司法审判是必要的,但一个更重要的议题显然是,要下决心推进改制尤其是那些被忽略的部门和领域的改制。老实说,各级民政部门是职能转换动作迟缓的少数部门之一,导致社会福利保障体制要改也难。因此,本文所说的推进体改,首先在于坚决打破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保障变相的“独家垄断”。
( 责任编辑:悲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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