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价被权证虚化,股改成果被创设权证“拦路打劫”,而权证T
0在激活市场交易的同时,却导致了主板市场的失血……理想与现实如此背离,一定有什么地方搞错了。
是权证的错吗?权证是一种市场化产品,不仅有广阔的国际市场,而且就在近在咫尺的香港地区,还因有着发现和提升价值的功能而被称道为“蜗轮”呢!假如不是迫不及待地将其引入股改,并且又迫不及待地脱离股改大局而自由行动,权证何错之有?可是,现在即使曾力主权证作为股改工具的华生教授也不得不悔青了肠子。 他主张在全面检讨之前,新的权证,包括股改当中设置的权证,不要再上市发行了。“应赶紧打住!”他说。
是创设权证的错吗?创设包括连续创设,说起来也是一种市场机制。假如创设有较完善的市场规则而不是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假如创设能兼顾公平而不是专门对某些券商或机构进行利益输送,特别是假如创设不是针对作为股改对价的派发权证所进行的打劫行为,那么,创设又何错之有?可是,本来权证作为少支付甚至不支付对价的权术就已经是一棵“歪脖子树”了,再来个创设权证能不“歪上加歪”吗?创设权证引起的法律纠纷,至少损害了股改参与者的合法权利和既得利益,这是无法否认的。
那么,难道是创新或市场化的错吗?应该说,创新和市场化也没有错。从长远看,中国股市终究需要通过不断创新走向市场化。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创新和市场化,都有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的问题。如果脱离了权证引入股改并且成了对价这个现实,如果脱离了广大投资者被深套于市并且至今也没有解套的机会或相应的补偿这个现实,如果脱离了目前所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还并未在真正体现公平原则的基础上解决非流通股的溢价流通问题,并且也没有具备在全流通条件下利于维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充分有效的市场交易制度的现实,那么,即使是权证,即使是T
0,即使是市场化,也不可能一“创”就新,一“T”就灵,一“化”百化。
创新和市场化之所以每每事与愿违,一方面说明,创新和市场化也有一个科学不科学的问题。科学的创新观和科学的市场化,都必须从中国国情、沪深股情、股改行情特别是股民民情出发,瞻前顾后,统筹全局,决不能灵机一动凭想当然办事,也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不能简单地对国际惯例采取拿来主义。
另一方面,创新和市场化本身也并不是“一身清白”,它们也有可能成为一种以新的不公平代替旧的不公平的寻租工具。如果所谓的创新和市场化行为掺杂了利益目的,那么,无论其为股改而股改、为创新而创新,或者为市场化而市场化的理由说得多么好听,对于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和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来说决不会带来任何好处。
(黄湘源) (责任编辑: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