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最后一天,也就是在庭审之后整整8天,原伊利股份5名高管郑俊怀、杨贵琴、张显著、李永平和郭顺喜终于等来法律对他们的判决。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郑俊怀有期徒刑6年,杨桂琴、张显著有期徒刑3年,李永平有期徒刑2年,郭顺喜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5名被告人挪用公款所购买股票的非法所得部分依法予以追缴。
对于上述判决,除郭顺喜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外,其余4名被告虽然没有当庭表示上诉,但其家属及辩护律师均表示不服,要提起上诉。郑俊怀等的辩护律师透露,根据他们多年的工作经验,这么复杂的案件在一审后不到10天就宣判,判决结果肯定不利于被告。
在宣判结束后,郑俊怀的弟弟及妻妹均公开表示,他们对包头中院的判决不服,将通过辩护律师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杨贵琴的丈夫马庆也认为,包头中院的判决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因此他们也将提起上诉。
据郑俊怀的辩护律师之一李京生介绍,早在庭审前郑俊怀就已经与他就上诉事宜进行过沟通,郑当时表示一旦法院判自己有罪,将坚决提起上诉。
李京生律师认为,包头中院的判决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在与记者的交谈中,李律师依然将郑俊怀的身份认定当作上诉的一个突破口。李律师表示,如果上诉失败,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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