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4日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粤国资函[2006]001号"《关于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0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