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对企业股份支付会计准则征求意见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2006年1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股份支付》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对企业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活动进行了详细规范。 该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在计量基础上,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要采取公允价值计量。作为股份支付的重要内容之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也需要采取公允价值法计量。
    据了解,证监会日前发布实施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对企业股权激励活动进行了规范,同时也给G股上市公司启动股权激励颁发了许可证。而如何规范股权激励活动的会计处理,这成为市场的迫切需要。有分析人士认为,随着《股份支付》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出台,G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质性操作将可以顺利进行。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股份支付》准则征求意见稿在我国首次规范了企业以自身股份为基础进行支付的业务,统一了实务中存在的不同处理。该准则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与国际准则是趋同的,同时充分考虑了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各种股份支付业务,使各种企业的股份支付活动有章可循。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在计量基础上,《股份支付》准则征求意见稿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因为用于股份支付的权益性工具是一种金融工具,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的原则。
    公允价值这一概念源于法律。法律意义上的公允价值是指得到公众认可的价值。涉及到上市公司时的所谓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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