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7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1月13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帐日期:2006年1月16日。
5、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1月16日。
6、2006年1月16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月16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佛塑股份”变更为“G佛塑”,股票代码“000973”保持不变。
8、2006年1月16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于2006年1月6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7股对价股份。
2、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1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3、除遵守规定的法定承诺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年内,在佛塑股份每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分红比例不少于佛塑股份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70%;
(2)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将向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每10股转增5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1月12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1月13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1月16日 1、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 恢复交易
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
3、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4、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佛塑”;
5、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
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 2006年1月17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 正常交易
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交易
四、股票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
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57,052,900 62.95%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01,371,630 49.31%
- - - 其中:高管股份 306,023 0.07%
二、流通股份合计 151,317,010 37.0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06,998,280 50.69%
其中:高管股份 223,375 0.05% - - -
三、股份总数 408,369,910 100.00% 三、股份总数 408,369,910 100.00%
六、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七、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汾江中路82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人:罗汉均、何水秀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信箱:dmb@fspg.com.cn
八、备查文件
1、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