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资委网站
“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将继续按照“关小、改中、上大”的思路整合煤焦资源,依法关闭所有无证非法开采的煤矿及采煤点,强制淘汰年产9万吨以下的煤矿。同时,对全省煤焦产业实行总量调控,不再审批新的焦炭项目。
到2010年,山西省要达到全省矿井总数控制在2500个以内,总数减少30%以上,矿区煤炭资源回采率由“十五”末的40%提高到60%的目标。全省原煤产量控制在7亿吨左右。为了达到上述目标,省政府将在未来的五年内加快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建设,鼓励支持煤炭大企业兼并、收购、整合小煤矿资源,必要时辅之以行政手段,扶持发展一批以现代化大型矿井为主业、同时并举非煤产业的大企业。同时关闭取缔所有改良焦、小机焦以及不具备化产回收和污染严重的焦化项目。
(责任编辑: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