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06年1月6日以通讯通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6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珠江所)担任2004年报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现聘任合同已终止。珠江所在聘用期内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服务。经双方就续聘工作多次协商,由于珠江所工作安排原因,不再接受公司续聘。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条规定,公司拟聘任德豪国际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众环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众环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长颁发《会计师事务所 证?、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054)及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002102042)。
    本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