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停、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1 月20 日(周五)下午2:00 起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06 年1 月18 日~2006 年1 月20 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6 年1 月18 日上午9:30,投票结束时间2006 年1 月20 日下午15:00
    5、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67 号黄金海景大酒店2 楼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645 名,代表股份79,151,0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35%。其中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643 名,代表股份22,693,417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37.52%,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6 名,代表股份58,214,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50%。其中,非流股股东(代理人)共2 名,代表股份56,45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34%;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34 名,代表股份1,756,990 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2.91%,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6%。其中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26 名,代表股份1,512,053 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2.5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609 名,代表股份20,936,427 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34.62%,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85%。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全文见公司2005 年12 月28 日在巨潮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会议表决结果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75,594,0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反对票3,535,049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弃权票21,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19,136,46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3%;反对票3,535,049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弃权票21,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其中:
    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东所代表的股份1,756,99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同意票1,756,990 股。
    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东所代表的股份20,936,4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6% , 其中同意票17,379,478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8%,反对票3,535,049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弃权票弃权票21,9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3、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表决结果
李宏涛 967,148 反对
杜春梅 550,000 同意
朱小兴 461,694 反对
王朝容 450,000 同意
黄麟雏 367,880 同意
陈建洪 341,500 同意
海南天雅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308,200 同意
顾纯英 296,299 反对
金成菅 236,800 同意
蔡雯 213,793 反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恩顺
    3、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未违反《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及《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