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福发A曾于2005年9月17日刊登公告,披露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列东支行借款1000万元未按期归还,公司作为担保提供方
被起诉的事项。 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限期履行
通知》一份,查封了公司如下财产:
    1、登记在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福州市工业路荷泽村,土地
使用证为榕国用(95)字第00045B号,用地面积为7307平方米;位于福州市工
业路,土地使用证为榕国用(95)字第00046B,用地面积为64615.12平方米。
    2、登记在福州发电设备厂名下房产证号为榕Q00850号、榕Q00851号的房产
。
    3、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风牌大型汽车一辆(车号为闽A06241),
别克牌小型汽车一辆(车号为闽AN0676号),东南牌小型汽车一辆(车号为闽
AU6757号)。
    4、案件申请执行费3万元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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