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素质教育8条规定。规定鼓励中小学实行朝九晚五的作息时间,解决学生早出晚归、睡眠不足的问题。
此举赢得了许多家长的认同,有调查表明,七成家长支持省教育厅对学校如此作息的规定。 然而,也有部分孩子就读低年级的家长认为,实行朝九晚五后,在送孩子上学的时间上会和上班时间相冲突。
出现了这样的争议,是不是就应当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办呢?显然不能,因为各个学校的情形千差万别,学校内部也存在低年级、高年级等差异———如果将作息时间交由学校自行解决,是不是要比教育厅整齐划一的强制性规定更切合实际,更趋于合理,也更显得人性化呢?
具体而言,就作息时间的问题,可由各个学校组织有校方、学生和家长等多方参加的讨论会,各个学校根据学生分布的情况,根据低年级、高年级存在的差异,共同商议制定出适合本校的作息时间。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教育厅,是永远无法了解其底下成千上万所学校的差异的,单一的规定只会在满足一部分人的同时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事实上,教育厅出台这种整齐划一的规定并非偶然,是校园自治机制缺失的集中体现。大到学校该教什么内容,小到学生是否该穿校服,都进行规划。这种“计划教育”的思维,一方面违反教育规律,抹煞学校的个性,束缚学生的创造力,使学校成为行政的附庸;另一方面,也给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主管部门以“权力寻租”的机会,笔者当年在乡下教书时,曾亲眼看到教育主管部门将伪劣的教学用品强行推销给学校,无孔不入的权力干预使校园成为藏污纳垢之地。
必须打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事无巨细包办学校事务的做法,将更多的权力放之于学校,建立学校自治机制,吸纳学生家长对学校事务进行共同商议、民主管理。学校如果没有一点自治权力,学生就只能是流水线上制造出来“标准品”,没有个性与创造力,也无法适应日益变迁的社会。 (责任编辑:崔宇) |